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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力鸿塑业有限公司年产 1.5 万吨 PVC塑料粒子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关于金华市力鸿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PVC塑料粒子生产线建设项目验收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现将金华市力鸿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PVC塑料粒子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金华市力鸿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PVC塑料粒子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武义经济开发区内白村鹰达路8号
建设单位:金华市力鸿塑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1月12日(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13958698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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