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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光速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个光纤切割器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公示下载文件:验收意见-光速通讯.doc
浙江光速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个光纤切割器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2018年1月16日,浙江光速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废水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由浙江光速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温州杰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废水设施设计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行业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经验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验收工作组经认真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浙江光速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个光纤切割器建设项目选址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鞋都大道1968号,主要从事光纤切割器的生产,企业租用温州市舒珍鞋业有限公司的部分工业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901.25m2。项目于2017年6月开工,2017年8月年竣工,于2017年6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报告,并于2017年7月10日通过了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温鹿环建[2017]93号)。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5%。目前该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核查,加工中心、磨床、超声波清洗机等设备数比环评报告数量减少,具体见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设计规模为年产光纤切割器8万个,实际规模能达到年产光纤切割器4万个,因此属于阶段性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温州洁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设计的处理设施调节均质、混凝沉淀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后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瓯江。 (二)废气 机加工工艺产生的金属粉尘比重较大,很快在设备附近沉降为金属粉屑,加强车间通风,及时清理。 (三)噪声 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强减震降噪措施。 (四)固废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废料、废乳化液、污泥和生活垃圾。废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乳化液委托温州中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污泥暂存于厂内,按一般固废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和企业提供的其他资料表明: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和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工业废水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石油类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排放限值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总量核定 据竣工监测报告核算,项目的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实际排放量,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竣工验收材料。 2、企业应规范化废水排放口,加强废水设施的运行管理,及时投药,确保废水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做好台帐,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5、有关噪声、固废设施依法由环保部门另行组织验收。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查验,浙江光速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个光纤切割器建设项目(阶段性)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废水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废水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废水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签字:
浙江光速通讯科技有限公司验收工作组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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