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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港灵昆作业区水泥中转库项目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废水、废气环境 保护设施竣工自行验收意见公示下载文件:1验收意见-温州港灵昆水泥中转库.doc
温州港灵昆作业区水泥中转库项目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行验收意见 2018年2月6日,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由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南通天正钢板仓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安装单位)等单位代表和特邀行业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经验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验收工作组经认真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温州港灵昆作业区水泥中转库项目二期工程建设项目选址于温州市洞头区灵昆街道。2014年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温州市鹿城区竟成环境保护科学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温州港灵昆作业区水泥中转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4年通过温州市环保局审批(温环建[2014]019号),于2014年10月24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因市场需求,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委托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温州刚灵昆作业区水泥中转库项目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6年4月27日通过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温环建[2016]010号),项目于2016年8月14日开工,2017年10月20日竣工。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6.7%。目前该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核查,工程内容与环评报告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清洗废水、厂区雨水通过截水沟、排水沟等进入处理措施,经过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再利用,全部用于地面、车辆冲洗;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流经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治理设施统一净化处理,终端处理废水全部用于旁边煤厂内煤堆的喷淋水,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和汽车尾气。 (1)粉尘:筒仓呼吸粉尘和装车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高排放。 (2)汽车尾气:厂区运输距离较短,项目周边区域开阔,汽车尾气易于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和运输车辆运输时产生的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强减震降噪措施。 (四)固废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沉渣和收集的粉尘。沉渣运往灵昆消纳场消纳;除尘器收集的为散装水泥粉尘,可以回收重新利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温州港灵昆作业区水泥中转库项目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和企业提供的其他资料表明: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港灵昆作业区水泥中转库项目二期工程沉淀池终端回用水上清液1#、2#、3#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和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港灵昆作业区水泥中转库项目二期工程厂界四周设置4个测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无组织监控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螺旋卸船除尘器排气筒、装车工位排气筒和筒仓出口排气筒的废气监测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企业环境信息及竣工验收材料。 2、完善雨污水收集系统,污水沉淀循环池须有足够的容量,保证污水不外溢。 3、加强除尘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废气污染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4、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需专人管理,补充相关操作规程,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5、有关噪声、固废设施依法由环保部门另行组织验收。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查验,温州港灵昆作业区水泥中转库项目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签字: 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验收工作组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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