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丰门佰丽皮鞋厂年产15万双 女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市鹿城区丰门佰丽皮鞋厂年产15万双

女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2018年3月6日,温州市鹿城区丰门佰丽皮鞋厂主持召开了“年产女鞋15万双女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会议,并成立了由温州市鹿城区丰门佰丽皮鞋厂(建设单位)、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评编制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温州润风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废气设施设计安装单位)等单位代表和特邀专家组成验收组(详见会议签到单)。验收组对企业现场进行了环境保护检查,审阅并核实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查意见,对项目进行环保自行验收,并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丰门佰丽皮鞋厂是一家专业从事女鞋生产的企业,企业位于温州市鹿城区鹿翔路388号第2幢3楼A2#厂房,建筑面积1000 m2。项目于2017年6月开工,2017年8月竣工。企业于2017年12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补办环评报告,并于2018年1月22日通过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温鹿环建[2018]33号)。项目实际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6.7%。目前项目工程各环保设施基本上达到设计要求并投入运行,基本符合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核查,工程内容与环评报告基本一致,详见项目竣工监测报告。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管送至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瓯江。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刷胶、处理剂、烘干工序产生的胶类有机废气。项目刷胶废气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气处理系统由温州润风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设计并施工,设备处理能力为5000m3/h,配套风机功率为4A/5.5kw。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源于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如空压机、通风机、定型机及配套排风管道的风机等企业采取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高噪声设备远离门窗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废主要有边角料、废纸盒(箱)、胶类废包装桶和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等。项目胶类废包装桶经收集后由厂家定期回收;边角料、废纸盒(箱)经收集后同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污水

验收监测期间,排放的废水水质指标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机废气经净化后所排放的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其均值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丙酮、丁酮、乙酸乙酯排放浓度及其均值均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8h加权浓度,丙酮、丁酮、乙酸乙酯排放速率及其均值均达到《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1991)中推荐的方法计算标准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对应标准。

(4)固废

项目裁断、修剪等过程中产生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项目包装材料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职工日常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据竣工竣工监测报告核算,企业废水年排放量为576吨,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则废水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0.035t/a、氨氮0.0046t/a;废气主要污染物VOCs年排放量为0.052t/a,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查验,温州市鹿城区丰门佰丽皮鞋厂年产女鞋15万双女鞋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组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六、 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企业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

2、完善环保标识和操作规程,规范设置废气监测采样口,等离子设施需定期清理、保养,等离子设施重视高压电源安全,其风机型号需与车间废气量相匹配。

3、废气设施需安装独立电表,便于监控;加强废气收集率和运行管理,废气设施要定期维护,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4、加强车间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5、按照《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鹿城区制鞋行业整治提升方案》(温鹿政【2017】76号),积极实施清洁生产,采用环保型胶水和处理剂,降低VOCs排放量,进一步优化完善废气处理设施的工艺参数,有机废气排放须按时达到《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

6、各类工业固废分类暂存,按规范处置;有关噪声与固废设施依法由环保部门另行组织验收。

 

签字:

 

 

 

     温州市鹿城区丰门佰丽皮鞋厂验收工作组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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