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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罗宾鞋业有限公司年产男鞋45万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公示下载文件:法罗宾鞋业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doc
浙江法罗宾鞋业有限公司年产男鞋45万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2018年6月10日,浙江法罗宾鞋业有限公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进行自主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浙江法罗宾鞋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男鞋生产的企业,厂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和一村(蜘蛛王集团有限公司内),总租赁建筑面积4326.29 m2。企业于2018年1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环评报告,并于2018年3月2日通过永嘉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永环建[2018]63号)。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额10.0%。目前项目工程各环保设施基本达到设计要求并投入运行,符合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二、工程变更情况经现场核查,工程内容和设备情况见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喷光台设水帘用于吸收喷光漆雾,喷淋水循环使用后定期通过絮凝沉淀后连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后,再输送至瓯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瓯江。 2、废气 有机废气:项目刷胶、喷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塔+UV光催化氧化设施处理后屋顶高空排放。 抛光粉尘:本项目使用吸尘抛光机对部分皮鞋表面进行抛光打磨,产生的抛光粉尘多被抛光机自带的吸尘系统收集,仅少量进入空气中。 3、噪声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时产生的高噪声。 4、固体废弃物 项目废旧胶类桶经收集后由厂家定期回收;边角料经收集后委托其他单位处理;喷光废渣(水性)、布袋回收粉尘和生活垃圾则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出口所排放的苯系物(甲苯)、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丙酮、丁酮、乙酸乙酯总和)排放浓度均达到《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排放口出水水质的氨氮、总磷浓度达到《工业企业氮、磷间接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项目废旧胶类桶经收集后由厂家定期回收;边角料经收集后委托其他单位处理;喷光废渣(水性,不属于危险废物)、布袋回收粉尘和生活垃圾则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总量控制 经核算,企业实际排放污染物总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均小于批复的污染物总量。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竣工验收材料。 2、完善环保标识,规范设置废气监测采样口,废气处理设施需定期清理、保养,建议废气设施需安装独立电表,便于监控。 3、按照《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完善废气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率。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要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4、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需及时合理投药处理,确保废水达到纳管标准,细化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操作规程并上墙。 5、按环评要求使用水性胶水,重视胶水储存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车间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6、规范各类固废暂存,按要求处置。有关噪声和固废设施另由环保验收。 六、验收结论经现场查验,浙江法罗宾鞋业有限公司年产男鞋45万双建设项目的废水、废气环境保护措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原则通过该项目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签字:
浙江法罗宾鞋业有限公司验收组 2018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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