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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雅美琪家俱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自行验收意见公示下载文件:雅美琪家具厂建设项目验收意见.pdf
瑞安市雅美琪家俱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自行验收意见 2018年8月15日,瑞安市雅美琪家俱厂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进行自主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瑞安市雅美琪家俱厂租用瑞安市永邦车辆部件有限公司位于瑞安市湖岭镇陶溪工业区B地块的现有闲置厂房组织生产,配备各类机加工设备、涂装设备等。项目于2018年3月委托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瑞安市雅美琪家俱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5月3日通过瑞安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瑞环建[2018]71号)。本项目实际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目前该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及审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喷漆废水、员工生活污水。项目喷漆废水絮凝沉淀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生态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厂边小溪。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有调漆、喷漆、晾干废气、木工废气和打磨废气。调漆、喷漆、晾干废气集气后经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30米;木工废气集气后经布袋除尘净化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7米;打磨废气集气后经滤芯净化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7米。 (三)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来自于生产设备等。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实验室分布,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设备正常运行,进一步降低厂界噪声并连续稳定达标。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集尘、漆渣、废砂纸、废活性炭、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集尘、一般包装材料、废砂纸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污泥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排放口监测结果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2、废气 验收期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于厂界东侧、西侧、南侧、北侧布置4个监测点,两天6次监测结果中,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乙酸丁酯、环己酮排放浓度均达到《前苏联居住区标准》(CH245-71)中标准限值的4倍。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净化后排气筒的废气监测结果中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其均值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乙酸丁酯、环己酮排放浓度及其均值均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8h加权浓度。乙酸丁酯、环己酮排放速率及其均值均达到《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1991)中推荐的方法计算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共设置4个噪声测点,其两天昼间上下午监测结果中,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集尘、一般包装材料、废砂纸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污泥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总量控制 经核算,企业实际排放污染物COD、氨氮、VOCs总量均小于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按照《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整治规范》要求,完善废气收集系统,提高废气的收集率和处理率,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提高水性漆使用比例,减少VOCs排放总量。 3、加强木工车间各产尘点的粉尘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除尘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规范排污口和监测采样口,排气筒需达到规定高度。 4、加强喷漆水帘废水、废气塔喷淋废水的预处理,确保生产废水按要求实施全部回用不外排。 5、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维修,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保证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完善环保标识和操作规程。 6、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风险排查,降低环境风险。加强车间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7、规范危废暂存场所,漆渣、废活性炭需密闭暂存,防止二次污染;补充危废委托处置协议,完善警示标志和台帐。 七、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瑞安市雅美琪家俱厂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签字:
瑞安市雅美琪家俱厂项目验收组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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