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宏通五金有限公司年产500t五金拉手迁扩建项目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市宏通五金有限公司年产500t五金拉手迁扩建项目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2018年8月21日,温州市宏通五金有限公司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进行自主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温州市宏通五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原选址于温州市鹿城区仰义街道前京村周岙底路2号,后原厂址因区域规划实施需要,已被仰义街道全部拆除,企业暂停生产。现企业拟迁扩建至仰义街道渔渡村渔藤路458号,主要从事五金拉手的生产,企业租用仰义街道十里村二产标准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约3069m2,建筑面积为7978.5m2,项目建设性质为迁扩建,于2018年5月开工,2018年6月竣工,于2018年5月委托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温州市宏通五金有限公司年产500t五金拉手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5月16日通过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审查(温鹿环建[2018]91号)。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目前该项目主体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及审批基本一致,设备数量变化见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纳管至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压铸机冷却水和除尘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纳管。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压铸烟尘。压铸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26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来自于生产设备等。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实验室分布,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设备正常运行,进一步降低厂界噪声并连续稳定达标。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压铸废渣、边角废料和生活垃圾。压铸废渣、边角废料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市宏通五金有限公司污水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中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市宏通五金有限公司压铸车间集气后排气筒的废气监测中,烟尘(颗粒物)排放浓度能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温州市宏通五金有限公司厂界北侧、南侧和东侧设置3个噪声测点,其两天昼间上下午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压铸废渣、边角废料和生活垃圾。压铸废渣、边角废料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总量控制

经核算,企业实际排放污染物COD、氨氮总量均小于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六、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完善废气收集系统,提高废气集气率,加强废气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建议压铸废气收集后增加水膜除尘工序,进一步降低颗粒物排放总量,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废气处理设施的喷淋废水不得进入屋顶雨水系统,加强厂界无组织粉尘和废水中的总锌监控。规范排污口和监测采样口,完善环保标识和操作规程。

4、规范各类固废暂存,废气设施收集沉渣需定期清捞,不得露天堆放;压铸机下设托盘,防止脱模剂滴落车间地面,防止二次污染,完善有关固废台帐。

5、加强车间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七、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温州市宏通五金有限公司年产500t五金拉手迁扩建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签字:

 

 

 

 

 

                       温州市宏通五金有限公司项目验收组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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