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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标集团有限公司新增锅炉一用一备技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公示 瑞标集团有限公司新增锅炉一用一备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8年8月25日,瑞标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由瑞标集团有限公司(业主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行业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瑞标集团有限公司位于瑞安塘下国际汽摩配产业园区,是一家专业从事汽摩配紧固件生产的企业,厂区占地面积70117m2。本技改项目位于厂区锅炉房位置,将企业原有的的1台4t/h的燃煤锅炉淘汰更换为1台4t/h燃生物质锅炉(DZL4-1.25-S),并另设1台备用的4t/h燃油(气)锅炉(WNS4-1.25-Y(Q))。本技改项目不涉及人员、工作制度变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5月,企业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瑞标集团有限公司新增锅炉一用一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6月经瑞安市环境保护局备案(瑞环建备[2018]26号)。企业将原有的1台4t/h的燃煤锅炉更换为1台4t/h燃生物质锅炉(DZL4-1.25-S),并另设1台备用的4t/h燃油(气)锅炉(WNS4-1.25-Y(Q) )。项目于2018年6月开工,2018年6月竣工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投资额的2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瑞标集团有限公司新增锅炉一用一备技改项目,仅针对燃煤锅炉淘汰技改项目,验收依据监测报告(新鸿HJ综字第18301号)。本项目各环保设施基本上达到设计要求并投入运行,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日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及审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锅炉采用水膜除尘喷淋产生,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生物质燃烧废气和燃油废气,锅炉生物质燃烧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水膜除尘后,通过13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循环水泵、锅炉等设备的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项目产生的噪声在墙壁的隔声和距离衰减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同时须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作状态。 (四)固体废弃物 本技改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物质灰渣、除尘渣。生物质灰渣、除尘渣收集外售综合利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生物质锅炉净化后排气筒的废气监测结果表明,烟尘(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燃气锅炉标准。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南、北侧昼间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西侧昼间噪声有超标,无敏感点建筑物。 (二)总量控制 据监测报告核算,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SO2 0.171t/a,NOX1.425t/a,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增加油锅炉监测数据。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维修,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保证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 3、加强厂界西侧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加强隔声、减震措施。 4、健全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完善台帐,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瑞标集团有限公司新增锅炉一用一备技改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签字:
瑞标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验收组 2018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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