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光汽车内饰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800万米汽车内饰面料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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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华光汽车内饰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800万米汽车内饰面料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8年8月31日,浙江华光汽车内饰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新增年产2800万米汽车内饰面料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由浙江华光汽车内饰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行业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华光汽车内饰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800万米汽车内饰面料技术改造项目选址位于瑞安市塘下鲍田中心东路101号,在现有厂区内原地技改,新增染色机、水洗机等设备,同时对锅炉及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设备清单详见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本技改项目完成后形成年产2700万米经编面料、500万米纬编面料和410万米机织面料的总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浙江华光汽车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企业20168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华光汽车内饰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800万米汽车内饰面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并于2016926日通过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温环建[2016]030号)。本技改项目于2017年4月1日开工,2018年2月竣工。调试运行时间从2018年2月~7月,已申领排污许可证:91330300145644069K001P,申领排水许可证:浙瑞排水字第2015036。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4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9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3.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浙江华光汽车内饰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800万米汽车内饰面料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各环保设施基本上达到设计要求并投入运行,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日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及审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应实行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回用,废水回用率达到51%以上。企业在原有废水处理设施基础上,再增建了一座设计能力为1000 m3/d废水处理设施,采用A/O生化处理工艺,由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并施工。生产废水经过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修改单中表2间接排放标准后纳入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管网后排入经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主要排放废气为锅炉燃烧废气、定型废气、复合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企业锅炉燃烧废气处理由浙江义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设计施工,设计烟气量为60000m3/h;定型废气处理设施采用张家港市保丽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安装,共两套;复合废气委托日东化工机械(上海)有限公司设计,瑞安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安装,共两套。定型废气经定型机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空排放;复合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脉冲袋式脱臭机+活性炭净化后引至15米高空排放;锅炉燃烧废气经SCR反尘器+布袋除尘+脱硫塔净化后引至30m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WLH13-8K蔚蓝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12m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染色机、定型机、锅炉风机等机械设备运作时产生。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同时须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作状态。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煤渣、污泥、废料、普通包装固废、废油、废活性炭、沾染化学品的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煤渣外卖用于铺路或制砖;污泥、普通包装材料和废料一并清运进行卫生填埋;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油委托温州中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置;废活性炭和沾染化学品的包装材料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五)环境应急

浙江华光汽车内饰股份有限公司已委托编制完成《浙江华光汽车内饰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17年1月3日在瑞安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编号:330381-2016-040-L)。厂区已设立应急事故池120m3两座。

(六)在线监测

浙江华光汽车内饰股份有限公司废水总排口已设置在线监测监控系统COD自动监测仪、氨氮自动监测仪)和流量计。目前已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治理设施处理主要污染物去除率

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本项目废水治理设施主要污染物COD去除率达到96.2%以上,氨氮去除率达到99%以上。废气治理设施染整油烟去除率达到81.0%以上,颗粒物去除率达到88.1%以上。

(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2018年7月27日、28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生产废水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硫化物、色度和苯胺类的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修改单中表2间接排放标准

2、废气

2018年7月27日、28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净化后排气筒的废气监测结果中染整油烟、VOCs、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其均值均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新建企业限值,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的排放浓度及其均值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燃煤锅炉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浓度及其均值均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

2018年7月27日、28日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

3、噪声

2018年7月27日、28日验收监测期间,浙江华光汽车内饰股份有限公司厂界东侧昼间夜间、西侧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昼间夜间未达标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煤渣、污泥、废料、普通包装固废、废油、废活性炭、沾染化学品的包装内袋和生活垃圾煤渣外卖用于铺路或制砖;污泥、普通包装材料和废料一并清运进行卫生填埋;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油委托温州中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置;废活性炭和沾染化学品的包装内袋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三)总量控制

根据监测报告核算,企业全厂废水年排放124506吨,主要水污染物的年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6.23t/a、氨氮0.623t/a。主要废气污染物的年排放量为染整油烟0.347t/a、VOCs0.034 t/a、颗粒物0.163t/a、烟尘1.504t/a、二氧化硫21.11t/a、氮氧化物14.14t/a、饮食业油烟0.0081t/a,均符合温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温环建[2016] 030号)和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补充敏感点噪声监测数据。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维修,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保证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

3、建议对污水处理单元池加盖封闭,做好厂区雨污分流及污水流向布置。完善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监控措施,按标准提高锅炉烟囱高度,并按蓝天保卫战要求做好锅炉淘汰替代方案。

4、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同时须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作状态。

5、规范各类固废管理,做好危险废物暂存措施,完善危废暂存标识并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浙江华光汽车内饰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800万米汽车内饰面料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废水、废气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签字:

 

 

 

浙江华光汽车内饰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验收组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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