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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中医院新院区二期建设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下载文件:中医院.pdf
温州市中医院新院区二期建设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8年9月14日,温州卫生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由温州卫生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浙江竟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水设施设计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行业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市中医院新院区选址温州市瓯海区景山新桥片控制性详细规划I-04、I-05地块,即位于西山南路与六虹桥路交汇口西南侧,专业从事中医医疗服务、教学、科研、培训等活动。温州市中医院新院区建设工程被列入2012年温州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工程已于201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本次二期工程选址在瓯海区景山新桥片控制性详细规划1-05地块,用地面积11515m2,总建筑面积30292m2,绿化率35%,停车位189个,本项目设置床位270张,建设包括住院部、医技科室、药剂科室及院内生活服务设施。本项目诊疗时间为全日制,职工400人,年工作日365天,设有食堂。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1年4月,温州市中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温州市环保局审批(批文号:温环建[2011]060号),2012年4月开工建设,2015年10月完成基建工程,2016年3月通过温州市环保局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温鹿环验[2016] 5号)。 二期工程在一期工程基础之上进行规模扩大与功能补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院部、医技科室和药剂科室等基本用房,以及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服务等辅助用房等。二期建成后,温州中医院新院总规模为75963m2,共设置床位770张。2013年12月,温州卫生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温州市中医院新院区二期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3年12月26日通过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批文号:温环建[2013]121号)。项目于2015年9月10日开工,2017年10月20日竣工投入试运营。 (三)投资情况 二期工程总投资171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4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温州市中医院新院区二期建设工程项目,针对二期工程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依据《新鸿HJ综字第18387号》。本项目各环保设施基本上达到设计要求并投入运行,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日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及审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医疗废水(急门诊废水、手术室废水、化验废水等)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中食堂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经化粪池,与其他二期项目废水一道均纳入医院一期的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站于2014年5月由浙江竟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并安装完成,设计处理量800m3/d,废水通过均质调节+生化+沉淀+消毒的生物处理方法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标准后,纳管排放至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有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和食堂油烟。地下车库设置机械送风,废气经排烟竖井楼顶排放;发电机房采用全封闭式,通过专用烟道将废气引至楼顶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专用烟道高空排放;本项目污水处理设备利用一期工程设施,采用自动一体化设施,会产生少量的恶臭气味,主要污染物为NH3、H2S等,废气收集后经喷淋+活性炭净化装置除臭高空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产生医疗活动生活噪声以及医疗设备噪声,音噪较低,对周边影响不大;本项目自身为噪声敏感点,受周边交通、社会生活等噪声影响,需设置隔音窗,降低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为医疗废物、厨房废油脂、化粪池底泥、污水处理站栅渣、污泥和生活垃圾。医疗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温州市益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厨房废油脂交由温州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一般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栅渣、化粪池底泥和污水处理站污泥与一期工程一道共同委托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市中医院新院区污水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粪大肠菌群数、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氰化物、总铬、六价铬、总银、总汞和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市中医院新院区(二期)食堂油烟排放浓度及其均值均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规模标准;温州市中医院新院区(二期)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中,氨、硫化氢、氯气、臭气浓度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排放限值。 3、噪声 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排放已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二)总量控制 经核算,本项目实际年排放环境总量分别为化学需氧6.29t、氨氮0.839t,均小于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医疗机构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补充公众意见调查结论。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处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委托有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3、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保证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 4、规范各类固废暂存,及时委托处置。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点应当远离医疗区、附近居民点,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各种安全、冷藏措施。加强高噪声设备的运行管理,降低噪声影响。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温州市中医院新院区二期建设工程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签字:
温州卫生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验收组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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