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虹桥鸿驰电气厂年产700吨铝压铸件建设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乐清市虹桥鸿驰电气厂年产700吨铝压铸件建设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8年9月22日,乐清市虹桥鸿驰电气厂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年产700吨铝压铸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由乐清市虹桥鸿驰电气厂(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行业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评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乐清市虹桥鸿驰电气厂选址于乐清市虹桥镇幸福东路1288-8号,租赁乐清市雄达电子有限公司一楼部分厂房,租赁面积300㎡,设计规模为年产700吨铝压铸件,主要设备为8台生物质燃烧熔化炉和8台压铸机。现阶段安装4台生物质燃烧熔化炉和4台压铸机,投产后形成年产400吨铝压铸件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5,乐清市虹桥鸿驰电气厂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乐清市虹桥鸿驰电气厂年产700吨铝压铸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8529日乐清市环境保护局对本项目备案受理(虹环备[2018]2)。本项目于2018年5月开始设备安装,同月竣工并开始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阶段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5.0%。

(四)验收范围

由于乐清市虹桥鸿驰电气厂年产700吨铝压铸件建设项目尚未达到75%的负荷要求,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本次验收为阶段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仅排放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其中氨氮处理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后,纳管进入乐清市虹桥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乐清湾。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化烟尘、压铸产生的废气和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铝锭熔化烟尘与压铸废气经集气收集后,连同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18m。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生物质燃烧熔化炉、压铸机和风机等。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物质燃烧灰渣、布袋除尘渣和生活垃圾。生物质燃烧灰渣和布袋除尘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2018年7月3日和4日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和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排放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乐清市虹桥鸿驰电气厂排气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

3、噪声

2018年7月3日和4日验收监测期间,乐清市虹桥鸿驰电气厂厂界东侧和北侧昼间测点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物质燃烧灰渣、布袋除尘渣和生活垃圾。生物质燃烧灰渣和布袋除尘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总量控制

经核算,企业全厂全年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小于环评提出总量控制指标。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完善废气治理设施,提高废气收集率与处理效率,建议采取降温冷却预处理后再进入布袋除尘器。

3、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4、规范各类固废暂存,及时委托处置。加强高噪声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乐清市虹桥鸿驰电气厂年产700吨铝压铸件建设项目前期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和环评备案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签字:

 

 

 

乐清市虹桥鸿驰电气厂项目验收组

2018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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