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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南江医院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及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苍南南江医院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2018年12月1日,苍南南江医院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苍南南江医院座落在温州市苍南县钱库镇兴中北路54-68号,诊疗科目:内科/妇产科(计划生育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院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苍南南江医院2005年8月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苍南分院编制了《苍南南江妇产科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5年9月20日通过苍南县环境保护局审查批复(苍环批[2005]107号),并于2014年3月25日通过苍南县环境保护局验收(苍环验[2014]9号)。后医院在占地面积及总建筑面积不变的前提下,将床位由30张增加至50张,故于2018年8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苍南南江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8月23日通过了苍南县环境保护局审查批复(苍环批[2018]116号)。项目于2018年8月开工,2018年9月竣工,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目前该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企业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一致,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医疗废水经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分别纳入苍南县临港产业基地启动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气体。 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气体 室内全封闭式,加盖封闭处理,污水全部在管理或封闭空间内。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苍南南江医院医疗废水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粪大肠菌群数、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氰化物、总铬、六价铬、总银、总汞和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标准;苍南南江医院污水总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粪大肠菌群数、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氰化物、总铬、六价铬、总银、总汞、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苍南南江医院厂界无组织废气在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四周布置4个监测点,两天六次监测结果中,臭气浓度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排放限值。 (二)污染物总量控制 经核算,企业实际排放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监测验收报告,及时公示企业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 2、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环保处理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定期巡检(每月至少一次),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建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和技术档案;建议对污水的余氯、氨气、硫化氢、氯气废气污染物进行跟踪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3、完善雨污分流系统,防止雨污混流;规范设置监测采样口和排污口。完善环保标识和操作手册,完善院区雨污管网图等附图附件。 4、重视二氧化氯发生器的安全使用 ,规范建设废水事故应急池,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培训、演练,降低环境风险。加强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5、各种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及时委托处置,规范危废暂存场所,完善警示标志和台帐。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苍南南江医院扩建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成员签字:
苍南南江医院项目验收组 2018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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