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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宏达模具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阶段性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乐清市宏达模具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阶段性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8年12月22日,乐清市宏达模具钢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乐清市宏达模具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由乐清市宏达模具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工程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登记备案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乐清市宏达模具钢有限公司位于乐清市城东街道牛鼻洞村,厂区用地面积约8亩(约5328m2),建筑面积约5000m2,均为单层建筑。目前企业已投产,主要从事铸件生产及销售,年产量约1000吨。厂内员工15人,厂内不设食宿,年生产300天,每天生产8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5年5月委托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乐清市宏达模具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6月12日通过乐清市环境保护局审批(乐环规[2015]120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9.4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乐清市宏达模具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生物质燃烧机已拆除、空气锤未配备,故进行阶段性验收。验收监测期间,公司日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二、 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企业生物质燃烧机已拆除,空气锤未配备、待远期解决供热问题后再次投入使用,其它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纳管至达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乐清湾。 (二)废气 项目排气筒主要废气污染物为烟尘(颗粒物)。项目中频炉熔炼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烟尘(颗粒物),项目废气集气后经布袋除尘净化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米。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除尘器风机、铸件加工等。本项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合理布局车间分布,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设备正常运行,进一步降低厂界噪声并连续稳定达标。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炉渣、锡渣及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炉渣、锡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员工日常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乐清市宏达模具钢有限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在现场监测时,根据根据实际情况于厂界四周布置4个监测点,两天6次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无组织监控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乐清市宏达模具钢有限公司项目净化后排气筒的废气监测结果表明,烟尘(颗粒物)排放浓度及其均值均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两天昼间、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铁边角料、炉渣、锡渣及生活垃圾。其中铁边角料、炉渣、锡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员工日常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总量控制 根据监测报告,企业废水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氨氮,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 验收结论 经现场查验,乐清市宏达模具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阶段性竣工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 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企业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规范排污口和采样口设置,完善操作规范和环保标识。完善资料符合土地、规划等相关政策要求。 2、企业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维护,保证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3、加强隔声降噪措施及管理,夜间生产避免扰民。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4、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行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时取得排水许可证。 5、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点,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确保对固体废物进行长期、有效的管理。 6、提倡清洁生产,使用绿色环保原料,降低原材料消耗,杜绝“跑冒滴漏”。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乐清市宏达模具钢有限公司项目验收组 201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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