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温州嘉欧家居装饰有限公司年产木门800套、家具300套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温州嘉欧家居装饰有限公司年产木门800套、家具300套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8年12月18日,温州嘉欧家居装饰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温州嘉欧家居装饰有限公司年产木门800套、家具300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由温州嘉欧家居装饰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浙江和道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设计、安装工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工程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嘉欧家居装饰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中高档木门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滨海二路16号3幢501室、4幢501室、5幢501室,租用温州淘乐坊文化用品有限公司(购置温州置信小微园开发有限公司)已建厂房进行家具和木门生产,租用总建筑面积为2380m2。厂内员工13人,厂内不设食宿,年生产300天,每天生产8小时。设计年产木门800套、家具300套,实际年产木门800套、家具300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8年10月委托浙江爱闻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温州嘉欧家居装饰有限公司年产木门800套、家具300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10月23日通过龙湾区环境保护局审批(龙环建审[2018]189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温州嘉欧家居装饰有限公司年产木门800套、家具300套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公司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企业设有一间密闭式打磨房,打磨粉尘经滤芯除尘器收集处理,出气口位于打磨房内部,排放的废气通过打磨房内部气流循环经过滤芯吸附处理不外排,未设置外排排气筒设施,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喷漆废水、喷漆喷淋废水及员工生活废水,其中喷漆废水、喷漆喷淋废水定期在原有水池中添加絮凝剂絮凝沉淀打捞,上清液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东片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纳管排放,纳管至温州东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瓯江。 (二)废气 项目排气筒主要废气污染物为二甲苯、乙酸丁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1)喷漆废气:项目喷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二甲苯、乙酸丁酯、非甲烷总烃,项目废气集气后经水喷淋塔+UV光解设备净化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米。 (2)木工废气:项目木工加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颗粒物,项目废气集气后经布袋除尘净化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米。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木工、喷漆房、打磨房等。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收集的粉尘、漆渣、废漆类包装桶、污泥及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废漆类包装桶等目前由企业自行暂存,后续找到有资质单位另行委托清运处置;员工日常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东片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嘉欧家居装饰有限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在现场监测时,根据根据实际情况于厂界四周布置2个监测点,两天6次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无组织监控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嘉欧家居装饰有限公司项目净化后排气筒的废气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其均值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乙酸丁酯排放浓度及其均值均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8h加权浓度;乙酸丁酯排放速率及其均值均达到《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1991)中推荐的方法计算值。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温州嘉欧家居装饰有限公司厂界南侧、北侧共设置2个噪声测点,其两天昼间上下午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南侧、北侧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收集的粉尘、漆渣、废漆类包装桶、污泥及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废漆类包装桶等目前由企业自行暂存,后续找到有资质单位另行委托清运处置;员工日常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根据《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关于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的要求》(浙环发【2017】29号),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设施工艺参数,完善废气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效率,减少VOC排放总量,喷漆有机废气排放需按时达到浙江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议加装废气治理设施独立电表,便于监控。 3、强化油漆和稀释剂暂存、使用的风险防范措施,降低环境风险。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提高水性漆的使用比例,降低VOCs排放总量。 4、胶类原料的包装容器应加强密闭保管,使用后及时加盖密封,防止挥发,以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和排气筒的颗粒物跟踪监测。车间保持通风透气,保持厂区整体环境整洁、空气清新,提高环境友好型原辅材料的使用比例。 5、加强木工车间各作业点的粉尘控制,提高粉尘收集率,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重视喷漆水帘废水、废气塔喷淋废水的预处理,完善加药系统,达到纳管排放标准。 6、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维护,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保证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规范排污口设置,完善操作规程和环保标识。做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 7、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漆渣等危险废物需密闭暂存,防止二次污染,补充相关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完善台帐和警示标志。 8、按照批复要求,打磨粉尘需收集经布袋除尘系统进行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温州嘉欧家居装饰有限公司年产木门800套、家具300套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组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废水、废气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嘉欧家居装饰有限公司项目验收组 2018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