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岩岭AAAA级景区创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竣工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乌岩岭AAAA级景区创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8年10月26日,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乌岩岭AAAA级景区创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由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总体情况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乌岩岭AAAA级景区创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位于泰顺县司前镇榅垟村乌岩岭双坑口,本项目占地面积22653m2,包括道路铺装面积18167m2,绿化种植面积3808m2,水体面积404m2,景观建筑面积274m2;建设乌岩岭景区游客中心装修装饰工程1200m2、新建旅游厕所1个、改建旅游厕所3个、入口停车场2处、滨溪步道改造、野生动物救护站1处(仅用于收留)、黄腹角雉半野生饲养场1个、黄腹角雉主题景观雕塑1座、景区标识系统1套、附属设施(主要包括景区污水处理站及垃圾集中收集点)及设备购置,具体内容详见验收调查报告。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3月,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乌岩岭AAAA级景区创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同月通过泰顺县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批文号:泰环建[2018]5号)。项目于2015年8月开工,2018年4月竣工。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20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乌岩岭AAAA级景区创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测调查报告依据《新鸿HJ综字第18430号》。本项目已经完成工程建设,同时所属环保治理设施已经建成,具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及其批文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施工期生活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林灌和绿化;泥浆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不排放。

本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绿化标准后,用于林灌和绿化。  

(二)废气

项目施工期间,采取洒水抑尘等管理措施,针对景区内黄腹角雉及南方红豆杉等重要野生动植物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线路,生态环境影响可控。

本项目建成后,入口处停车场车辆进出排放的汽车尾气及动物饲养区、改建的旅游厕所溢散的恶臭。合理布设道路,增加对交通的指挥,减少因堵车造成怠速时的尾气排放;针对旅游厕所及动物粪便场所恶臭,景区管理采取及时清理冲洗,使用天然植物除臭剂进行净化处理,进行绿化种植。

(三)噪声

项目施工期间合理配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好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和路线,严格按要求控制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本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为入口处停车场车辆噪声及旅游人员观光时的活动噪声。针对出入口停车场噪声,于出入口设置禁止鸣笛警示牌,并规范管理停车位,将噪声影响降至最低。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建筑垃圾主要是新建构筑物过程中的废建材等垃圾,经收集后运往指定消纳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及动物粪便,合理布设景区内的垃圾收集箱,做到日产日清,生活垃圾由垃圾车定期清运处理;笼舍中动物粪便清洗后统一纳管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间生态影响主要体现为水土流失,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治理措施;针对项目范围内及邻近野生动植物包括黄腹角雉、南方红豆杉等,建立施工挡墙、严格按照施工线路避开或对保护对象迁移等措施后,对动植物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运营后,景区实行限流制度,同时严禁游客进入缓冲区或核心区对生态造成不可逆的破坏,做好三废的达标排放台账,降低对生态环境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污水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溶解性总固体、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浊度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城市绿化标准。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详实补充生态调查部分,说明土方平衡及去向,细化绿化布局情况。

3、补充周边工商业布局,说明周边环境对本项目作为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特别是工业生产项目污染特征对本项目的影响,并做好相应防护措施。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查验,乌岩岭AAAA级景区创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记载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

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签字: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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