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科信五金制品厂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公示

 永嘉县科信五金制品厂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2019年1月22日,永嘉县科信五金制品厂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永嘉县科信五金制品厂是一家专业从事五金制品喷塑的企业,现租用永嘉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进行五金制品喷塑生产,租用面积为514.64m2。项目于竣工日期为2018年6月。企业于2018年1月委托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永嘉县科信五金制品厂年加工200吨五金制品建设项目》环评,并于2018年 2月18日通过了永嘉县环保局审批(永环建[2018]56号)。项目实际总投资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8.5%。目前项目工程各环保设施达到设计要求并投入运行,符合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企业实际建设情况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一致,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排放,生活用排水均于项目西侧的公共厕所解决。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烘干有机废气、注塑颗粒物。

喷塑台设有废气收集装置,经车间集气后通过2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目前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烘干固化工序将工件表面的粉末涂料加热到规定的温度并保温相应的时间,使之熔化、流平、固化,烘干温度 180℃, 低于粉末涂料热分解温度,因此在正常生产条件下,一般不会产生因受热而分解产生的废气,但由于压力温度等因素,原料及其中的助剂成分少量受热分解产生微量的有机废气,烘干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12m 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加强设备运维,杜绝不正常运转。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喷塑粉尘和生活垃圾。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喷塑粉尘收集后回收综合利用;员工日常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达标性

1)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永嘉县科信五金制品厂烘干工序净化后排气筒的废气监测结果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其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永嘉县科信五金制品厂厂界四周设置4个噪声测点,测点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1月4日、5日昼间上下午监测中,4个测点监测结果均达标。现场监测时,4个测点主要声源均为无明显声源。

3)固废

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喷塑粉尘收集后回收综合利用:员工日常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污染物总量控制

经核算,企业实际排放污染物COD、氨氮、粉尘总量符合核定的总量控制。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检查,永嘉县科信五金制品厂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已按批准的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经审议,验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行验收。

六、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附件;及时公示企业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

2、根据浙江省有机废气污染整治方案、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完善有机废气收集系统,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率,减少有机废气排放总量;废气要求收集后高空排放,有关排气筒需达到规定高度。

3、考虑周边居民点较近,生产时车间需密闭,做好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震工作,确保敏感点废气污染物、噪声环境质量达标。

4、做好厂区的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验收组人员签字:

 

 

 

永嘉县科信五金制品厂项目验收组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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