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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3月2日,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医疗机构)、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位于永中街道中央汇路1号,占地面积为2.67万m2,项目设立床位240张,包括门诊大楼、急诊大楼、病房大楼、医疗服务中心大楼和总务大楼等主体建筑及污染处理设施。职工568人,年工作365天,日运营24小时。项目于2018年12月6日取得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浙环辐证[C2287])。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3年10月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3年11月8日通过温州市龙湾区环境保护局审查批复(龙环建审[2013]137号),2019年2月编制了门诊综合楼、磁共振房环境影响登记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66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9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9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及新增门诊综合楼、磁共振房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一致,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医疗废水和其他废水。本项目试验、检验用水单独处理后(中和处理)再经过污水处理厂主体工艺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再纳入院区污水处理厂预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管网。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气体和食堂油烟。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地埋式,污水站恶臭气体经UV紫外消毒后引15米高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7米高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发电机、水泵、冷却塔等,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废为医疗类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类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后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医疗器具、药物包装盒、行政办公废弃的物品、餐厨垃圾等普通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污水总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粪大肠菌群数、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银、总汞、总铬、六价铬和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的预处理标准,氨氮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集气后排气筒现场监测结果中,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的排放速率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限值;厨房油烟净化后排气筒监测结果中,饮食业油烟的排放浓度及其均值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规模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厂界无组织废气在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四周布置4个监测点,两天六次监测结果中,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氯气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厂界设置4个噪声测点,测点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1月21日、22日昼夜监测中,4个测点监测结果均达标。 (4)固废 项目固废为医疗类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类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后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医疗器具、药物包装盒、行政办公废弃的物品、餐厨垃圾等普通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2、总量控制结论 废水年排放54231.6吨,企业废水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2.169吨、氨氮0.2169吨,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医疗机构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维护,建立技术档案,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规范排放口和操作规程。 3、污水处理站废气应进行除臭除味处理,及时更换UV紫外灯管。污水处理站污泥需经消毒后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4、规范各类固废暂存,及时委托处置。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点应当远离医疗区、附近居民点,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各种安全、冷藏措施。加强高噪声设备的运行管理,降低噪声影响。 5、加强《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各种排放污染物监测监控。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保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组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项目验收组 2019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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