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滩涂围垦区B01地块厂房建设项目(平阳银晶电镀有限公司迁建整合提升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及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平阳县滩涂围垦区B01地块厂房建设项目(平阳银晶电镀有限公司迁建整合提升项目)年产500万件电泳全自动生产线电镀生产线转为非电镀金属表面铝氧化生产线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3月7日,平阳银晶电镀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平阳县滩涂围垦区B01地块厂房建设项目(平阳银晶电镀有限公司迁建整合提升项目) 、年产500万件电泳全自动生产线技改项目、电镀生产线转为非电镀金属表面铝氧化生产线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由平阳银晶电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温州市钚泷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评编制单位)、四川省创飞格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温州鹏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气设施设计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行业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评文件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平阳县滨海新区电镀园区。项目于2014年5月开工2018年2月竣工,电镀生产线设置自动生产线3条、半自动生产线3条、手动镀槽11只,电镀总容量为117856L,其中自动化生产线102446L,手动生产线15410L,电泳生产线17688L,铝氧化生产线34000L,自动化率86.9%。生产规模为设计年电镀加工锁具170万套、卫浴洁具340 万件、拉手类小五金2000万只、3000万件汽摩配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3年7月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平阳县滩涂围垦区B01地块厂房建设项目(平阳银晶电镀有限公司迁建整合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过平阳县环保局审批(平环建2013122号)。

2016年7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平阳银晶电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电泳全自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平阳县环保局审批(平环建2016149号)。

2017年8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平阳银晶电镀有限公司电镀生产线转为非电镀金属表面铝氧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7年9月13日通过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平环建2017133号)。

(三)投资情况

三个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平阳县环保局平环建2013122号文审批的平阳县滩涂围垦区B01地块厂房建设项目(平阳银晶电镀有限公司迁建整合提升项目)、平环建2016149号文审批的平阳银晶电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电泳全自动生产线技改项目,平环建2017133号文审批的电镀生产线转为非电镀金属表面铝氧化生产线项目。由于三个项目完成后,公司尚剩余部分镀槽容量,此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除食堂未建设外,企业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一致,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企业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电镀、电泳、铝氧化、喷涂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项目电镀、电泳、铝氧化、喷涂废水分质分流排入平阳县电镀园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其水质须符合电镀园区废水进水水质要求)。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接至平阳县东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建设项目排气筒主要废气污染物为氯化氢、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铬酸雾、氟化氢、氮氧化物、硫酸雾、氰化氢、烟尘(颗粒物)、SO2NOx。

(1)项目生物质锅炉燃烧过程产生的烟尘(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集气后经过旋风除尘+水膜除尘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2)项目电镀、电泳、铝氧化、镀铬等工艺过程产生的硫酸雾、氨、氯化氢、铬酸雾、氟化氢、氮氧化物、氰化氢集气后经水喷淋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3)项目烘干、喷漆过程产生的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集气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引至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废水处理设施水泵、风机等,采用低噪声设备型号,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四)固(液)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固废为废活性炭、废电泳漆渣、底渣、铝氧化槽液过滤杂质、染料、化学品后产生内包装袋、废油漆桶、废过滤膜、漆渣收集后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酸洗倒槽液(酸液)、除油倒槽液(废脱脂液)、废磷化液、表调倒槽液(废表调液)汇同生产废水统一排放;生物质颗粒燃烧灰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3月28日、29日,温州市钚泷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21日分别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新鸿HJ综字18141、温钚泷检(2018)竣字第049号)。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工况正常,主要生产设备均投入使用,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

项目生产废水委托平阳县电镀园区废水处理站处理,电镀、电泳、铝氧化、喷涂废水分质分流排入平阳县电镀园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其水质须符合电镀园区废水进水水质要求),废水中的重金属等指标处理后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限值,COD、石油类等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平阳银晶电镀有限公司项目净化后排气筒的废气监测结果表明,硫酸雾、铬酸雾、氯化氢、氰化氢、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浓度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相关排放标准;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燃煤锅炉标准;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平阳银晶电镀有限公司西南侧厂界噪声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其余监测点位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废电泳漆渣、酸洗倒槽液(酸液)、除油倒槽液(废脱脂液)、废磷化液、表调倒槽液(废表调液)、废钝化、皂化液、底渣、生物质颗粒燃烧灰及员工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废电泳漆渣、底渣收集后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酸洗倒槽液(酸液)、除油倒槽液(废脱脂液)、废磷化液、表调倒槽液(废表调液)、废钝化、皂化液汇同生产废水统一排放;抛丸尘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物质颗粒燃烧灰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总量控制

根据监测报告核算,企业年排放量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总量,均符合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平环建2016149号、平环建2017133号)和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企业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

2、根据《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加强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规范排放口设置,完善环保标识和台账。

3、进一步落实浙环发【2016】12号《浙江省电镀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温环通【2018】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电镀行业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有关措施和要求,完善酸雾收集系统,提高废气集气率和去除率;完善酸雾处理设施的配药系统和pH自控装置。

4、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提高废水重复使用率,减少废水排放总量;做好废水分质分流系统,第一类污染物做到车间达标排放。屋顶各类喷淋塔废水需接入污水管网,不得进入雨水管,建议对初期雨水水质进行监控。

5、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预案的培训、演练,降低环境风险。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分区暂存,及时办理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加强危险废物暂存管理,完善警示标志和台账。

6、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合理布局并对噪声源所在的生产车间,采取必要的隔音降噪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7、加强车间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环评内容及批复要求落实生产,若发生重大变化则须另行报批。

8、加强厂界氨气等恶臭气体的监控。

9、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采取减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待整改完成后重新委托监测。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平阳银晶电镀有限公司平阳县滩涂围垦区B01地块厂房建设项目(平阳银晶电镀有限公司迁建整合提升项目)、年产500万件电泳全自动生产线技改项目、电镀生产线转为非电镀金属表面铝氧化生产线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记载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行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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