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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光阀门集团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正光阀门集团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4月16日,正光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正光阀门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行业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文件及批复,验收工作组经认真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正光阀门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浙江正光阀门有限公司,变更证明详见附件)扩建项目位于永嘉县瓯北街道瓯北堡二村,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项目扩建建筑面积3240.9m2,新增占地面积1397.1m2。公司主要从事阀门制造,原生产规模为年产4000吨阀门,本次扩建项目为年新增阀门1000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原年产4000吨阀门项目于2007年2月通过永嘉县环保局验收。扩建项目于2007年7月18日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永嘉分院编制完成了《浙江正光阀门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7年7月26日通过永嘉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永环建[2007]128号)。 (三)投资情况 扩建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9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9.8%。 (四)验收范围 正光阀门集团有限公司年新增阀门1000吨扩建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工程内容与环评报告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试压废水及喷漆废水,废水收集后经厂区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排入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漆雾和挥发汽油、二甲苯等有机废气。喷漆车间废气收集后经“水帘设备+水喷淋塔+除雾器+UV光解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排放。1、2、6车间喷漆废气排气筒高度分别为17、22、25米。 (三)噪声 该项目的主要噪声源自车床、磨床、刨床、钻床、铣床、镗床等设备的运转。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废漆渣、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及生活垃圾。其中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漆渣、废活性炭、废乳化液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废水排放口水质监测结果表明,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水质监测结果表明,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喷漆工序(分别为1、2、6三个车间)排气筒的废气监测结果表明,苯系物、乙酸酯类、非甲烷总烃、VOCs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排放限值。 根据实际情况布置4个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两天六次监测表明,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两天昼间监测结果表明,所有4个测点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金属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由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漆渣,外售综合利用。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加强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建立技术档案和台账,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完善喷漆废气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4、废漆渣、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属危险固废,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规范暂存场所,做好相应标识。尽快委托由资质单位处置,并做好相应台账记录。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正光阀门集团有限公司年新增阀门1000吨扩建项目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记载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正光阀门集团有限公司验收工作组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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