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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北2013-1#-2地块5(三江立体城)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瓯北2013-1#-2地块5(三江立体城)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5月8日,永嘉万新恒锦置业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瓯北2013-1#-2地块5(三江立体城)建设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由永嘉万新恒锦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瓯北2013-1#-2地块5(三江立体城)建设项目位于永嘉三江商务区环江大道北侧,本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2),兼容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项目总占地面积22151.8m2,总建筑面积119814.74m2,其中地上计容积总建筑面积90587.68m2。配电房为1层辅助用房,设2层人防地下室。具体内容详见验收调查报告。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工程于2015年9月开工,2018年5月竣工。2015年8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瓯北2013-1#-2地块5(三江立体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8月27日,永嘉县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瓯北2013-1#-2地块5(三江立体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永环建[2015]303号)。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31713万元,环保投资为110万元,占总投资的0.08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瓯北2013-1#-2地块5(三江立体城基建项目(房地产项目),调查报告依据《瓯北2013-1#-2地块5(三江立体城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本项目所属环保治理设施已经建成,具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及其批文保持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区域已实施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接入化粪池处理。由于三江片污水处理厂尚未完工,化粪池处理后废水委托相关单位清运处理。 (二)废气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通过排烟竖井引至地面排放,排风口架空层偏僻处。发电机燃油废气经发电机房烟井引至地面排放。垃圾收集点加强绿化隐蔽和管理,定期消毒清运。食堂等产生较重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项目其厨房内置油烟净化设备净化后和住户厨房油烟一并经专用烟道至各幢楼楼顶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为商住区,其噪声排放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类,其一是水泵、配电房、地下车库排风机等配套设施产生的固定源噪声,其二是小区内停车场、车库等产生的交通噪声,其三是人群活动产生的社会噪声。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物为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项目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实现日理日清。施工期土方和泥浆分别交给温州欧达士石方运输有限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噪声 2019年4月22日-23日对项目地环境噪声进行了昼、夜间监测。本次噪声监测在项目地边界四周共布设了4个噪声测点。监测结果表明,南侧临城市主次干道测点噪声监测值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标准,其余测点噪声监测值全部达到2类标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项目排污按规范要求纳入城市污水管网,及时取得排水许可证。 3、待居民入住后,加强污染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对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进行跟踪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七、验收结论 经现场查验,瓯北2013-1#-2地块5(三江立体城)基建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废水、废气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记载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组成员签字:
永嘉万新恒锦置业有限公司验收工作组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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