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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七电气科技有限公司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七七七电气科技有限公司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5月16日,七七七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七七七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行业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文件及批复,验收工作组经认真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七七七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租用浙江康高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乐清市翁垟街道创新创业园区内部分厂房进行生产,项目租赁建筑面积约4500m2。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真空灭弧室生产、销售的企业。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公司于2018年9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七七七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10月23日通过乐清市环境保护局审批( 乐环规[2018]77号)。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3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七七七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只真空灭弧室项目。 二、工程变更情况 工程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乐清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钎焊烟尘和抛光粉尘。钎焊烟尘主要为颗粒物,产生于密闭无尘车间,密闭室内带有过滤系统,烟尘随室内空气过滤净化处理后排放;抛光粉尘主要为颗粒物。废气经布袋收集后尾气为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设备已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抛光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粉尘和生活垃圾。金属粉尘经布袋收集,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 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2019年3月23日、24日生活污水排放口水质监测结果表明,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关标准。 (2)废气 2019年3月23日、24日监测结果表明,公司厂界四周4个监测点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无组织排放标准。。 (3)噪声 2019年4月13日、14日,根据实际情况于公司厂界四周共设置4个噪声测点,全部测点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两天昼间监测结果显示,4个测点监测结果均达标。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竣工验收报告核算,企业排放COD、氨氮等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进一步完善抛光粉尘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七七七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只真空灭弧室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七七七电气科技有限公司验收工作组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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