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华泰塑棉编织厂年产2200吨塑料编织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苍南县华泰塑棉编织厂年产2200吨塑料编织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624苍南县华泰塑棉编织厂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苍南县华泰塑棉编织厂是专业从事塑料编织袋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位于苍南县灵溪镇宫后陈工业区华侨路398号,建筑面积4835.31m2年产2200吨塑料编织袋

业于20191月委托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苍南县华泰塑棉编织厂年产22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2月22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审批(温环苍建[2019]010号)。项目实际总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18%。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

验收范围:苍南县华泰塑棉编织厂年产22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企业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一致,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冷却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喷淋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适时补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氨氮、总磷排放执行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最终进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排气筒主要废气为投料粉尘、拌料粉尘、拉丝熔融挤出废气和回用造粒废气。在投料机、拌料机附近设置引风管道;拉丝机、造粒机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拉丝熔融挤出废气和回用造粒废气同投料粉尘和拌料粉尘通过布设的引风管道收集后进入等离子+超氧化(臭氧)反应+水喷淋设施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该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车间内的拉丝机圆织机回用造粒流水线等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袋、边角料和残次品部分边角料回用于造粒,不可回用的边角料和残次品、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污染物排放达标性

1)污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经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净化后排气筒的废气监测结果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小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苍南县华泰塑棉编织厂厂界无组织废气在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西侧、北侧布置2个监测点,两天六次监测结果中,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苍南县华泰塑棉编织厂厂界西侧1号点)、北侧2号点设置2个噪声测点,厂界东侧、南侧墙体均已封闭,无法布点。2个测点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52324日昼监测中,2个测点监测结果均达标

4)固废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废包装袋、边角料和残次品。不可回用的边角料和残次品、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总量控制

根据监测报告核算,企业实际排放化学需氧量0.025 t/a、氨氮0.0025 t/a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检查,苍南县华泰塑棉编织厂年产2200吨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已按批准的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经审议,验收组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附件;及时公示企业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

2、根据《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印刷和包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的通知》(浙环函【2015】402号)、《关于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的要求》(浙环发【2017】29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七类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温政办[2018]99号文件),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设施工艺参数,完善废气收集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投料时采用相对封闭式投料系统,对于洒落地面的粉尘进行回收利用等措施,减少投料过程中的粉尘产生。加强厂界无组织废气和附近敏感点废气污染物的监控,确保厂界和敏感点空气质量达标。风机型号需与车间废气处理量相匹配,建议废气处理设施安装独立电表,便于监管。

3、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合理布局,并对噪声源所在的生产车间取必要的隔音降噪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固废要分类堆放、收集并按规范处置。

4、规范设置监测采样口、排污口,完善环保设施标识牌和操作规程,确保污染物长期稳达标排放。做好厂区的环境管理,防止“散、乱、污”,保持环境整洁,完善运行台账。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5、严格按照环评内容及批复要求落实生产,不得随意改变,若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报批。

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字:

 

 

 

 

 

 

苍南县华泰塑棉编织厂项目验收组

2019年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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