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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癸龙电器有限公司新建厂房生产制造汽车 零配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浙江金癸龙电器有限公司新建厂房生产制造汽车
零配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8月8日,浙江金癸龙电器有限公司根据《浙江金癸龙电器有限公司新建厂房生产制造汽车零配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新鸿HJ综字第1908004号),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金癸龙电器有限公司专业生产各种汽车配件。企业于2009年租用乐清市清江镇棉花塘村集体留用地用于新建标准厂房生产制造汽车零配件,厂房占地面积为666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7707.9平方米。项目设计年产注塑件80万件、冲压件140万件、装配件80万件。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验收报告。 企业现有职工70人,其中住厂内员工7人,厂内设有食堂。项目年工作260天,管理人员和模具员工共42人实行一班制,其他员工28人实行两班制,每班8小时工作时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3年9月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浙江金癸龙电器有限公司新建厂房生产制造汽车零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3年12月2日通过乐清市环境保护局审批(乐环规〔2013〕295号)。项目于2014年1月开工,2014年3月竣工,同时投入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2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原乐清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乐环规〔2013〕295号文中的浙江金癸龙电器有限公司新建厂房生产制造汽车零配件建设项目。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和验收监测报告,除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直接纳管外(环评要求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外,项目的建设性质、生产规模、建设地点与环评及批复意见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冷却水、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分别纳管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乐清湾海域。 (二)废气 项目主要废气为注塑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破碎粉尘和发电机燃油废气。粉碎机配置布袋除尘器,并单独设置密闭的粉料车间用于车间粉尘沉降;柴油发电机仅在停电时使用,使用频次低,发电机燃油废气不做定量分析;注塑废气经收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18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局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注塑废料、次品、废润滑油、原材料包装和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注塑废料、次品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委托温州中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原材料包装、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4日、5日在浙江金癸龙电器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组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工况正常,主要生产设备均投入使用,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和食堂隔油池排放口排放的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注塑废气经收集后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与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排放限值;厨房油烟经收集净化后排气筒排放的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南、西、北三侧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生活污水年排放量约为1344吨,经处理达标后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054t/a、氨氮0.005t/a,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浙江金癸龙电器有限公司新建厂房生产制造汽车零配件建设项目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废水、废气、噪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完善废气的收集系统与环保设施标识牌,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率;建立环保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减少无组织排放。 3、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按规范设置危险废物的暂存场所,并有明显的标识,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账和相应制度。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成员签字:
浙江金癸龙电器有限公司 新建厂房生产制造汽车零配件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组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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