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升豪鞋业有限公司胶鞋生产整治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浙江升豪鞋业有限公司胶鞋生产整治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新鸿HJ综字1908017

 

 

 

 

 

 

 

 

 

 

建设单位:浙江升豪鞋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198



  

 

 

1、本报告正文共 肆拾贰 页,附件附表 柒拾壹 页,一式  份,发出报告与留存报告一致。部分复印或涂改均无效。

2本报告无本公司、建设单位公章、骑缝章无效。

3、本报告部分复制,或完整复制未加盖本公司监测报告专用章或发生涂改均无效

4、本报告未经同意不得用于广告宣传。

5留存监测报告保存期年。

 

 

 

 

 

 

 


建设单位浙江升豪鞋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杰

 

编制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人代表:叶瓯文

项目负责人高鸿州

报告编写人:高鸿州

 

 

 

 

 

 

 

浙江升豪鞋业有限公司(章)

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2098509998P

电话13736925666

电话0577-88876910

传真   \

传真0577-88876910

邮编325200

邮编325011

地址瑞安市仙降街道林光工业区

地址温州经济开发区玉苍西路 80号8号厂房第二层、第四层

  

一、验收项目概况 1

二、验收监测依据 3

三、工程建设情况 4

3.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4

3.2 建设内容 5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5

3.4 水源及水平衡 6

3.5 生产工艺 8

3.6 项目变动情况 8

四、环境保护设施情况 10

4.1 污染物治理/处理设施 10

4.2 其他环保设施 12

4.3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14

五、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及审批 17

5.1 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17

5.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9

六、验收执行标准 23

6.1 验收评价标准 23

6.2 总量控制指标 23

七、验收监测内容 25

7.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25

八、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26

8.1 监测分析方法 26

8.2 监测仪器设备 26

8.3 人员资质 27

8.4 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28

8.5 废气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28

8.6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28

九、验收监测结果与分析评价 30

9.1 生产工况 30

9.2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30

十、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40

10.1 验收监测结论 40

10.2 建议 41

件:

1关于浙江升豪鞋业有限公司胶鞋生产整治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瑞安市环境保护局,瑞环建[2018]250号,20181229)

2浙江升豪鞋业有限公司设备清单、耗材清单201810-12月用水量

3项目验收检测报告

4浙江升豪鞋业有限公司固废及危废委托处置协议;

5浙江升豪鞋业有限公司胶鞋生产整治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6关于浙江升豪鞋业有限公司胶鞋生产整治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固废)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附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一、验收项目概况

浙江升豪鞋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711日,利用位于浙江省瑞安市仙降街道的自建厂房,主要从事胶鞋的生产和销售。由于企业成立时间较早,在成立时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且未配套建设相应有效的环保设施。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瑞安市胶鞋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意见》等要求,进一步提升工艺装备、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水平,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中共仙降街道工委及仙降街道办事处下发了《关于印发仙降街道胶鞋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成立了仙降街道胶鞋行业整治提升领导小组。根据仙街委字[2018]38  号,浙江升豪鞋业有限公司被列入整治提升名单,并经仙降街道办事处备案(仙经技备案[2018]048号)。

根据瑞政办发明电[2018]29号,“在胶鞋行业整治期间,环评审批不以行政处罚作为前置条件”,为此,浙江升豪鞋业有限公司于201812月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升豪鞋业有限公司胶鞋生产整治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1229通过瑞安市环境保护局审查(瑞环建[2018]250)。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目前项目建设的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配套的环保设施基本上达到设计要求并投入运行基本符合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浙江升豪鞋业有限公司重视该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于20189月特成立验收工作小组,同时委托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保验收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令、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管理规定》的规定和要求,我公司于20181231日对该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并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19118日、19日,312日、13日,49日、10日在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组织现场调查和监测,于2019121日,313日至19日,410日、11日组织对样品进行实验室分析,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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