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温龙包装材料厂 年产400吨铝箔纸生产线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及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苍南县温龙包装材料厂

年产400吨铝箔纸生产线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8月22日,苍南县温龙包装材料厂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苍南县温龙包装材料厂(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泰兴市永恒机械制造厂(废气设备安装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行业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文件及批复,验收工作组经认真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苍南县温龙包装材料厂位于苍南县龙港镇龙金大道温龙工业园区8幢6号,租赁面积608m2设计年产400吨铝箔纸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20195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苍南县温龙包装材料厂年产400吨铝箔纸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627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苍建(2019) 148号)。项目于2019年3月开工建设,2019年6月竣工,同时投入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苍南县温龙包装材料厂年产400吨铝箔纸生产线建设项目。

工程变更情况

    企业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员工生活废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采用《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管网,经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目产生的主要废气污染物为涂布复合废气。涂布复合废气的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高度为15米。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设备已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生产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和员工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利用;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委托处置协议在办理之中;员工日常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 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结果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在现场监测时,涂布复合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苍南县温龙包装材料厂厂界东侧、南侧共设置2个噪声测点,其两天昼间监测结果显示,厂界东侧、南侧昼间噪声均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竣工验收报告核算,企业排放COD、氨氮等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按照《苍南县包装印刷、再生棉行业污染治理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废气收集系统,要求印刷线密闭,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补充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

3、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及时更换活性炭和UV灯管,活性炭填充量和更换频次需满足实际废气处理量要求,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维修,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优化废气处理工艺参数,核实废气量、污染物浓度及净化率。

4、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

5尽快落实废抹布、废活性炭等危废委托处置单位,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的暂存场所,并有明显的标识,补充签订危废委托处置协议,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苍南县温龙包装材料厂年产400吨铝箔纸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苍南县温龙包装材料厂           

                 2019年8月22日

上一页 温州康芝五金电器有限公司 年产1500万套剃须刀头改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下一页温州卓人汽车电控有限公司 年产油泵220万只总成系列50万套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及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版权所有:浙江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