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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邦越涂料科技有限公司复配90吨水性涂料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及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温州市邦越涂料科技有限公司复配90吨水性涂料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2019年9月10日,温州市邦越涂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进行自主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温州市邦越涂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水性涂料(特氟龙高性能涂料)生产、销售的企业。企业位于平阳县万全轻工基地家具园区万祥路185号,配备搅拌机、打浆缸、研磨机等设备。项目于2019年7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温州市邦越涂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复配90吨水性涂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7月9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平建[2019]37号)。2019年6月开工建设,2019年7月竣工同时投入生产。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5%。目前该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及审批基本一致,具体见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清洗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产生废气量较少,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来自于搅拌机、打浆缸、研磨机等生产设备等。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持设备正常运行,进一步降低厂界噪声并连续稳定达标。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桶、废钴绿内包装袋、废过滤网;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桶、废钴绿内包装袋、废过滤网,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市邦越涂料科技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关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在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布置4个监测点,两天六次监测结果中,非甲烷总烃浓度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市邦越涂料科技有限公司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和北侧共设置4个噪声测点,厂界东侧两天昼间上下午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南侧、西侧和北侧测点两天昼间上下午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桶、废钴绿包装袋、废过滤网。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桶、废钴绿包装袋、过滤网等暂存厂区。 (二)总量控制 根据监测报告核算,企业实际排放化学需氧量0.00315t/a、氨氮0.000315t/a,均符合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温环平建[2019]37号)和环评提出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强化风险防范措施,配齐的应急资源,定期开展风险排查,降低环境风险。加强车间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3、 规范危废暂存场所,危废需防风防雨防渗漏暂存,防止二次污染;尽快签订危废委托处置协议,完善相关标志和台帐。 七、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温州市邦越涂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
验收组人员签字:
温州市邦越涂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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