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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汤家桥公交总站 综合体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汤家桥公交总站
综合体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2019年9月11日,温州交运集团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汤家桥公交总站综合体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踏勘了现场,并查阅有关材料,听取有关单位的相关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汤家桥公交总站综合体一期工程位于温州市核心片区蒲州单元E街坊。总用地面积为19244.6m2 ,总建筑面积约为104686.7m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82570.4m2(公交停车楼建筑面积37204.8m2 ,商务办公建筑面积40286m2,商业建筑面积4772m2,连廊建筑面积425.6m2),地下建筑面积21936.3m2。在裙房五楼设有员工食堂,不设餐饮娱乐功能。 项目于2013年2月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汤家桥公交总站综合体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3月14日,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汤家桥公交总站综合体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的函 (温环建[2013]022号)。 项目于2015年2月开工,2017年11月竣工。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622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35万元,占总投资的0.38%。 二、工程变更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与原环评、批复建设内容略有变化,但总的经济技术指标较环评变化不大,使用功能上因公司经营需要,现汤家桥公交总站综合体不再做公交停车使用,原公交停车楼外租给他人做汽车销售公司(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温州正坤4S店)使用,且已取得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同意,出租部分另行履行环评报批(详细说明请见附件项目现状说明),原有785个停车位减少至392个。具体变更情况见下表 。 工程变更情况
三、验收范围 项目包括办公塔楼、商业裙楼和公交停车楼。因公司经营需要,汤家桥公交总站综合体不再做公交停车使用,原公交停车楼外租给他人做汽车销售公司(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温州正坤4S店)使用,本次验收范围为办公塔楼、商业裙楼。 四、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期工程实际建设情况与原环评文件描述的情况基本一致,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提出了较为全面的环保措施要求,项目工程按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 五、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1)施工期环境影响调查 按照环评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进行了落实,建设单位通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的手段来减少建设期间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护好建设项目周围的大气、水及声环境,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措施,禁止夜间施工,减少该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噪声、工地污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把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较低的限度,做到了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发展。 (2)运营期环境影响调查 a、水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现已不设公交总站,仅作办公和商业用途,因此不产生机修废水和洗车废水。废水主要为商业办公和食堂用房产生的生活、餐饮污水。根据规划《温州市核心片区蒲州街坊(0577-WZ-HX-09-E)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接纳处理包括本项目在内的温州市核心片区产生的污水。本项目废水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纳入排污管网系统。2019年6月10日-11日对隔油池出口和废水总排口进行采样监测,废水监测结果可知总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达到《工业企业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关标准;食堂废水隔油池出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达到《工业企业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关标准。 b、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设置多个地下车库排烟井。根据环评预测,停车场无组织排放的CO、NO2、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能够达标排放;地下室车库高峰期 CO和NO2的排放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中的相关标准;厨房油烟废气通过烟道至楼顶排放;轻柴油发电机使用频率较低,且发电机燃油废气经烟道至地面排放并将排烟口设在楼顶,远离住宅区,加强排烟口通风。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再经排烟竖井往大楼屋顶最高处排放。2019年6月10日-11日对食堂油烟进行采样监测(高峰期),监测结果可知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12001)中相应标准。 c、声环境影响调查 选用低噪声、高效率型设备,并配置消音及减震装置,设备用房均采用隔声门,并做好围护结构的隔声、吸音处理,并采取基础加固措施,通过加装隔震垫等予以降噪,并注意设备的维修与更新。进出入口时,减速慢行,且禁鸣,加强管理。目前汤家桥公交总站综合体已无机修车间和公交总站功能,因此不产生额外噪声。为了解本项目实施后项目地声环境质量状况,本次噪声监测在项目地边界四周共布设了4个噪声测点。监测结果表明,东侧和南侧临城市主次干道测点噪声监测值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标准,其余测点噪声监测值全部达到2类标准。 d、固体废弃物影响调查 本项目现已不设公交总站,仅作办公和商业用途,所以不会再有废机油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办公产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包括食物残渣、废纸、废包装袋、塑料、金属和玻璃瓶等。生活垃圾构成主要是以有机类垃圾为主,通过设置的垃圾收集点放置不同的分类垃圾桶进行分类管理,再经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由于本项目垃圾收集处置纳入城镇垃圾处理系统,因此只要与环卫部门协调配合,做好内部垃圾收集工作,定点堆放生活垃圾,及时将每日的生活垃圾清运,做到一日一清,采用密封垃圾车辆运输,杜绝垃圾散落,可以避免生活垃圾乱堆放,引起蚊蝇滋生、有碍观瞻现象。 e、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采取工程措施保护,增加绿地面积,减少裸露地表,能够减少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4)环境管理落实情况调查 项目从立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程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间各项审批手续及有关档案基本资料齐全。建设单位已将环保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定期检查环保工作,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查验和资料查阅,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汤家桥公交总站综合体一期工程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污染治理设施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批准的设计文件、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保设施经查验合格,项目污染防治能力和生态保护措施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七、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调查报告相关内容和施工期台帐等附件。及时公示项目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 2、加强化粪池、油烟净化器等污染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保证污染处理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确保达标排放。 3、出售或出租部分的使用功能应符合环评及批复许可的功能,如有与初始功能不符的应按要求及时履行环评及审批手续。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交运集团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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