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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百柯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铁标准件发黑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及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平阳县百柯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铁标准件发黑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9月20日,平阳县百柯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根据《平阳县百柯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铁标准件发黑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环评文件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平阳县百柯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座落在平阳县宋埠海涂围垦区电镀园区A03地块,企业于2013年6月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编制《平阳县滩涂围垦区A03地块厂房建设项目(平阳县百柯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建整合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7月4日通过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查(平环建[2013]103 号)。企业在尚未验收时对电镀生产线进行调整,于2015年2月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平阳县滩涂围垦区A03地块厂房建设项目(平阳县百柯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迁建整合提升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经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号:2015007号)。上述项目于2015年12月通过平阳县环保局的阶段性验收(平环验[2015]56号),企业根据生产需要,于2018年1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平阳县百柯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酸洗铜、不锈钢2000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已经审批(平环建[2018]33 号)。该项目仍在建设中,尚未投产。 现企业又拟实施年产3500吨铁标准件发黑生产项目,项目计划实际总投资150万元。于二车间F3内新增1条酸洗发黑生产线,酸洗发黑线主体工艺(酸洗槽、发黑槽)槽容4000L,项目实施后可年发黑3500吨铁标准件。根据平环[2016]6号文“非电镀金属表面处理生产线的主体槽液体积若是用电镀槽液体积替换而来,替换比例为电镀槽液体积:主体槽液体积=1:2。替换的电镀槽液体积只能限于本企业”,因此企业拟将未投产的二车间1F4#全自动挂镀线上尚未设置的铬槽1622.1L,将已验收铬槽5535.7L调整为,5335L,另一已验收铬槽3247.2L调整为3070L,合计调整出电镀槽容量2000L,替换为非电镀金属表面处理生产线的主体槽液体积4000L用于本项目。 本项目实施后企业电镀生产线镀种不变,生产线数量不变,电镀辅助槽规格不变,现企业实际生产情况为:设7条自动生产线,已审批的电镀镀容由39225L 调整为37225L,自动化率100%,镀种主要为镀锌镍、仿金、黄铜、紫铜、镀硬铬等,生产规模调整为年电镀加工辊筒19万件、机械五金5万件。本项目实施后企业设2条酸洗生产线(各4000L)、1条酸洗发黑生产线(4000L),共计3条非电镀表面处理生产线,非电镀金属表面处理生产线的主体槽液体积合计12000L。 项目于2018年5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平阳县百柯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铁标准件发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5月22日通过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平环建[2018]86号)。 项目于2018年4月开工,2018年5月竣工。 (二)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扩建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平阳县百柯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铁标准件发黑生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二、 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企业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电镀废水、电镀废气喷淋废水、酸洗发黑废水、清洗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其中电镀废水、电镀废气喷淋废水、酸洗发黑废水、清洗废水分质分流排入平阳县电镀园区海源污水处理厂处理,再接管至平阳县东海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接至平阳县东海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盐酸雾、氨等。酸洗发黑产生的氯化氢、氨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引至2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该项目的主要噪声源自水泵、风机等设备的运转,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槽液、槽渣、废化学品容器、废油脂。其中废槽液、槽渣、废化学品容器、废油脂收集后交由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四、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平阳县百柯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和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排放标准;电镀废水按质分流排入平阳县电镀园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再接管至平阳县东海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平阳县百柯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净化后排气筒的废气中氯化氢排放浓度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排放限值;氨排放速率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平阳县百柯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共设置4个噪声测点,其两天昼间监测结果显示,厂界东侧、南侧、北侧噪声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西侧噪声受环境影响偏大,根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修正后,西侧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 各类固废基本妥善处置。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均符合核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五、 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平阳县百柯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铁标准件发黑生产项目及镀锌生产线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批准的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 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企业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 2、根据《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指南》文件要求,完善废气收集系统,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加强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控。重视发黑线的封闭性,防止跑冒滴漏。 3、进一步落实《浙江省电镀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浙环发[2016]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电镀行业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温环通[2018]6号)有关措施和要求,强化发黑线封闭系统,完善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提高负压抽风效果,规范设置负压标识,减少无组织酸雾排放;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提高废水重复使用率,减少废水排放总量,做好废水分质分流,第一类污染物做到车间达标排放。屋顶各类喷淋塔废水需接入污水管网,建议对初期雨水水质进行监控。 4、加强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规范排放口和检测采样口设置,完善环保标识和台账。加强车间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环评内容及批复要求落实生产,若发生重大变化则须另行报批。 5、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合理布局,并对噪声源所在的生产车间取必要的隔音降噪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加强车间环境管理,做到整洁有序,强化风险防范措施,降低环境风险,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分区暂存,加强危险废物暂存管理,及时委托处置,完善警示标志和管理台账。 七、 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签字:
平阳县百柯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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