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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泰机械电子有限公司 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 竣工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浙江龙泰机械电子有限公司
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 竣工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10月14日,浙江龙泰机械电子有限公司根据《浙江龙泰机械电子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自行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龙泰机械电子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端子、碳刷盒和接插件的企业,企业在乐清市乐清湾港区(乐商创业园工业出让12号地块)现有厂房进行生产,项目总用地面积16696m2,建筑面积33100m2。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亿件端子,2亿件碳刷盒、3.5亿件接插件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4年2月委托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浙江龙泰机械电子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4年3月14日通过乐清市环境保护局审批(乐环规[2014]70号)。项目于2014年9月开工,2018年3月竣工,同时投入生产。目前项目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基本符合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占总投资额的1.2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浙江龙泰机械电子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企业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乐清湾。 (二)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焊接废气和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23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设备已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加工边角料(主要含金属、废塑料等)和生活垃圾。加工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 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浙江龙泰机械电子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排放口的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中浓度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食堂油烟净化后的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最大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4个噪声测点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行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 3、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规范设置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及标识,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确保对固体废物进行长期、有效的管理。 4、加强噪声减噪管理,日常工作中注意及时关闭隔音仓门。 5、按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要求按时更换滤芯,加强焊接车间通风。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浙江龙泰机械电子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浙江龙泰机械电子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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