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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 年新增10000套防爆电气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公示 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
年新增10000套防爆电气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2019年10月22日,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年位于乐清经济开发区纬七路281号,企业租用浙江锦昌电器有限公司的部分厂房进行生产,使用面积约4500m2。企业于2018年6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台厂用配电箱、10000只厂用灯具、20000只矿用开关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18年6月通过乐清市环境保护局备案(乐开环备[2018]32号)。项目目前已投入生产,并于2019年4月完成环保验收。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和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决定增加项目现有的产品种类,并于2019年9月经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备案。根据项目备案信息显示,项目新增30万元购入部分生产设备进行防爆电气的生产。企业于2019年9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年新增10000套防爆电气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19年9月24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温环乐开备[2019]42号)。项目扩建后年新增10000套防爆电气。该扩建项目于2019年9月初开工建设,于2019年9月底竣工并开始生产,项目总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0.5万元,占投资额的1.7%。企业内不设食宿,扩建项目新增职工5人,现共有职工72人,年生产300天,每日生产8小时(夜间不生产)。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企业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后纳入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本扩建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三)噪声 本扩建项目噪声主要为新增的数控车床、普通机床和台式钻攻两用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金属边角料、废乳化液、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收集后统一外售;废乳化液委托温州中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结果中表明,pH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 2、噪声 根据实际情况,于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厂界北侧、南侧布置2个噪声测点(东侧、西侧分别与名胜电气有限公司和乐清市蓝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相连,无法设点),厂界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功能区标准,厂界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 3、固废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金属边角料、废乳化液、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收集后统一外售;废乳化液委托温州中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总量控制 本扩建项目废水年排放量33.6t,废水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0.002t/a、氨氮0.0002t/a,均符合环评审批化学需氧量0.003t/a、氨氮0.0003t/a的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年新增10000套防爆电气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行验收。 六、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完善环保标识和操作规程。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 3、加强车间环境管理,防止“散、乱、污”。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4、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生活垃圾处理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DB33/T1166-2019)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名:
德力西集团弘宇防爆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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