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江滨B线(泰力路-江湾路段)2#箱涵排涝工程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公示

 鹿城区江滨B线(泰力路-江湾路段)2#箱涵排涝工程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2019年1021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鹿城区江滨B线(泰力路-江湾路段)2#箱涵排涝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踏勘了现场,并查阅有关材料,听取有关单位的相关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鹿城区江滨B线(泰力路-江湾路段)2#箱涵排涝工程项目于鹿城区双屿街道,项目建设内容为沿迪索路布置箱涵,长度866.24米,并建设相应配套设施(路面修复结构层、车行道与人行道的整体提升改造、管道、管线迁改)。

2015年1月16日温州市鹿城区农林水利局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温鹿水建规字(2015)001号》;2015年1月22日温州市鹿城区发展好改革局对《鹿城区江滨B线(泰力路-江湾路段)2#箱涵排涝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鹿发改审[2015]9号);项目2015年1月由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关于鹿城区滨江B线(泰力路-江湾路段)2#箱涵排涝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2月11日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发布《关于鹿城区滨江B线(泰力路-江湾路段)2#箱涵排涝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温环建[2015]13号),项目于2017年5月31日开工建设,2019年3月4日竣工。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工程设计总投资估算为10629万元,环保投资为60万元,占总投资的0.56%。实际工程总投资为7155万元,环保投资为90万元,占总投资的1.26%。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工程实际建设情况与原环评文件描述的情况基本一致,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提出了较为全面的环保措施要求,项目工程按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

三、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1)施工期环境影响调查

按照环评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进行了落实,建设单位通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的手段来减少建设期间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护好建设项目周围的大气、水及声环境,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措施,禁止夜间施工,减少该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噪声、工地污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把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较低的限度,做到了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发展。

1、采取环评提出的洒水抑尘、运输车辆的管理、土石方、装卸、堆放等作业的管理措施后,施工扬尘的影响得到有效的控制,对附近居民和行人的影响不大

2、施工期间应尽量利用附近现有生活设施,租用附近民宅利用已有生活设施;泥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用水,沉渣运往指定地点覆土处置。施工期废水经处理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3、施工期间做好高噪声作业的管理,合理配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和路线。严格按要求控制好噪声后,没有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4、按要求做好回收利用,泥浆沉淀后委托温州市瓯飞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送至处置点进行消纳;土方委托李仁俊处理处置。

2)运营期环境影响调查

a、水环境影响调查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自路面径流。由于其动土面积有限,因此路面径流占整个区域地面径流量比例很小,进入雨水收集收集系统,对周围水体环境影响很小

b、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及时清扫路面,降低路面尘粒;加强管理,合理规划设计,保证机动车行驶快捷;积极支持配合当地政府搞好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经有效措施后,可有效控制和减轻机动车尾气污染物可能产生的环境空气影响,不会对路面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带来明显不良影响。

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9945日对项目地敏感点大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各测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

C、噪声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通过加强交通管理,如车辆限速、禁行、禁鸣的规定和管理及设置有关标志;加强路面养护,及时清洁路面、清理散落物料等有效减小交通噪声。

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9946对项目地环境噪声进行了昼夜间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测点噪声昼夜间监测值均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D、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固废主要来自地面磨损及坠落物等,对于固体废物,按要求做好回收利用、收集清运后,运行期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营运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工程对地表径流的阻隔。项目的建设将使沿线部分现有的的土地被沥青混凝土路面替代,地表硬化处理将使地表滲透系数降低,增加地表径流量,致使局部区域的排水更加集中。另外本项目为箱涵建设项目,自身能在排涝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4)环境管理落实情况调查

项目从立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程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间各项审批手续及有关档案基本资料齐全。建设单位已将环保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定期检查环保工作,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

四、验收结论

经现场查验和资料查阅,鹿城区江滨B线(泰力路-江湾路段)2#箱涵排涝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营初期均采取了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区内景观绿化效果良好,项目执行了“三同时”制度,符合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中的要求,工程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实际影响较小。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调查报告相关内容和施工期台帐等附件。及时公示项目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

六、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双屿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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