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嘉锦鞋材有限公司 年产160万双鞋底、6万双PU鞋底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嘉锦鞋材有限公司

160万双鞋底、6万双PU鞋底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0年1月7日,温州嘉锦鞋材有限公司根据《温州嘉锦鞋材有限公司年160万双鞋底、6万双PU鞋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自行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嘉锦鞋材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鞋底生产的企业。企业温州市瓯海区仙岩工业园霞丰路18号,租用温州市纳斯特鞋业有限公司的厂房作为生产车间总租用建筑面积3000m2,设计投资200万元,建设年产160万双TPR鞋底、6万双PU鞋底建设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2019年4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温州嘉锦鞋材有限公司年产160万双TPR鞋底、6万双PU鞋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4月26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关于温州嘉锦鞋材有限公司年产160万双TPR鞋底、6万双PU鞋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温环瓯建[2019]77号)。企业于2019年1月开工建设,于2019年3月竣工,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160万双TPR鞋底、6万双PU鞋底,现实际能够达到年产160万双TPR鞋底、6万双PU鞋底的生产规模。目前项目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基本符合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三)投资情况

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温州嘉锦鞋材有限公司年160万双TPR鞋底、6万双PU鞋底建设项目。

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喷漆废水环评设计芬顿氧化+混凝沉淀处理后纳管排放,实际喷漆废水混凝沉淀处理后纳管排放,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设计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喷漆废水、冷却水和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适时添加,不外排;喷漆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

(二)废气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配料、投料粉尘、贴边废气、脱模废气、粉碎粉尘、注模成型废气、注塑废气、喷漆废气、烘道废气、烘干废气及密炼废气

1)配料、投料粉尘及密炼废气经收集后一同经活性炭吸附器一体箱处理达标后引至20米高空排放。

2)烘道废气、注模成型废气、喷漆、烘干废气收集后一同经水喷淋塔+UV光解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20米排放。

3)注塑及贴边工序、粉碎粉尘所产生的废气未经收集,尾气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设备已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次品及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废油漆桶、漆渣、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次品及边角料、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油漆桶、漆渣、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产生后暂存于公司,待联系并签订好危废处置协议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 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污水中pH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均小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中浓度限值

生产废水排放口排放废水中pH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均小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中浓度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处理后排气筒废气的颗粒物VOCs、苯系物排放浓度均小于《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特别排放限值;烘道废气、注模成型废气、喷漆、烘干工序净化后排气筒颗粒物VOCs、苯系物排放浓度均小于《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及乙酸酯类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 2018)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厂界北侧及东侧围墙封闭,无法布点监测)温州嘉锦鞋材有限公司厂界设置2个噪声测点。其两天上下午监测结果表明,所有测点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二)总量控制

根据监测报告核算,企业化学需氧量、氨氮VOCS等污染物实际年排放总量均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按温州市制鞋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要求完善废气收集装置,注塑、打样的喷漆废气、贴边工序废气、破碎粉尘接入废气处理设施,完善喷漆破碎车间密闭系统,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无组织排放;油漆桶及时加盖

3、制定污染治理设施操作维护规程,加强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完善标牌标识,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加强车间的合理布置,保持车间内清洁完整

5、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完善标识,尽快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及时清运,完善清运台账记录。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温州嘉锦鞋材有限公司年产160万双TPR鞋底、6万双PU鞋底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嘉锦鞋材有限公司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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