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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黄田污水处理厂(I期)工程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永嘉县黄田污水处理厂(I期)工程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0年1月18日,永嘉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永嘉县黄田污水处理厂(I期)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新鸿HJ综字第2001032号),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黄田污水处理厂位于永嘉县黄田街道珠江村洞桥头41省道西侧, I期工程服务范围包括黄田片、罗东片及上塘镇共约13.7万人(2020年),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主要包括服务范围内所有居民的生活污水和工业企业的生产废水。I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0万m3/d。项目采用预处理+AAO生化池+MBR膜池+紫外消毒工艺处理后,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楠溪江。 企业现共有职工16人,其中2人在厂内住宿,厂区设有食堂(属于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尚未开展)。厂内年工作365天,实行三班制,每班8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委托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编制完成《永嘉县黄田污水处理厂(I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并于2014年12月31日通过永嘉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永环建[2014] 218号)。项目于2017年8月开工建设,2019年6月竣工,同时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实际总投资1亿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亿10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91.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永嘉县黄田污水处理厂(I期)工程项目,设计日处理10000m3污水。因为污水管网配套的原因,目前实际日处理水量约为1300m3,项目污水处理水量尚未达到设计处理水量75%的负荷要求,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企业厂内设有一套尾水回用系统,将少量尾水回用于设备、栅格的日常清洗,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主要为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生活污水及市政管网污水汇入污水处理池内处理,经预处理+AAO生化池+MBR膜池+紫外消毒工艺处理后,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楠溪江。 项目废水处理设施是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初步设计,并由永嘉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施工建设,本工程黄田污水处理厂近期建设规模拟确定为1万m3/d,土建一次性按2万m3/d建设,设备分两期安装,一、二期工程各为1万m3/d规模,此次为一期工程建设。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氨、硫化氢等恶臭气体,发生在细格栅、沉砂池、调节池、厌氧区、缺氧区、集泥池和脱水库间等部位。 项目污水处理(废气收集包括膜池、生化池、曝气沉砂池)及污泥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氨、硫化氢分别经各自的生物除臭设备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两套排气筒高度均为12米。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和风机的运行。项目通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布置,车间采取隔声效果良好的墙体。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化污泥、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其中生化污泥收集后委托永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清运焚烧处理;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环境应急 企业已委托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待完成后备案。 (六)在线监测 永嘉县黄田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已设置在线监测监控系统(CODcr自动监测仪、氨氮自动监测仪(光度法)、pH值自动监测仪、总氮自动监测仪、总磷自动监测仪)和流量计。目前已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环境保护设施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13日、12月23日、24日、2020年1月12日、13日在黄田污水处理厂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组织对该建设项目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该建设项目生产工况正常,主要生产设备均投入使用,生产负荷达到实际生产能力的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黄田污水处理厂出水渠的pH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铜、锌、汞、镉、铅、六价铬、总铬、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主要污染物COD去除率为76.7%,氨氮去除率为99.3%,总磷去除率为88.5%。 (2)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理产生的氨、硫化氢排放速率均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限值。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 (2)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南、西和北侧3个测点昼、夜间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东侧测点昼、夜间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与监测结果计算,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化学需氧量、氨氮年排放量,均符合环评与批复意见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 (三)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 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 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永嘉县黄田污水处理厂(I期)工程项目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实际生产能力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该建设项目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加强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废水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按批复要求配置事故污水池等必要的应急处理设施。 3、完善恶臭废气收集系统,提高恶臭的废气收集率和处理效率,加强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加强夏季无组织排放监控。建议设一套应急生物除臭装置备用。 4、恶臭废气处理后排气筒高度应达到环评要求的15米高度。 5、按要求设置污泥贮存场所,做好污泥干化堆场的防雨淋、防渗漏措施,建议污泥干化堆场废气接入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6、加强车间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 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7、待后续污水处理负荷达到设计规模的75%以上,及时组织总体竣工环境。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成员签字:
永嘉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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