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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南麂海事监管码头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及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温州南麂海事监管码头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0年1月13日,温州海事局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温州海事局(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行业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文件及批复,验收工作组经认真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述 温州南麂海事监管码头工程包括80米长综合码头一座(包括海事监管码头和共建单位的滚装码头两部分)、后方固定引桥、操作平台及配套后方陆域(包括新建生产用房和车辆临时停放和调头场地两部分),均位于温州市平阳县南麂镇新码头村前沿的国姓岙海域内,用海面积为 0.7485ha,陆域总占地面积为1832m2,总建筑面积为800m2。 (二)项目建设过程及审批情况 2017年11月,温州海事局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温州南麂海事监管码头工程编制完成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1月8日通过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平环建[2018]4号)。项目于2018年3月16日开工,2019年12月10日竣工。 目前项目配套的各项环保设施的建设均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并投入运行,运行情况良好,正常工况下的码头运载能力可匹配设计能力,具备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400万元,环保投资为153.9万元,占总投资的4.5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平环建[2018]4号)的环评所涉及范围温州南麂海事监管码头工程。 二、工程变更情况 工程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船员工作人员船上生活污水、船舶机舱含油污水均委托平阳县海环船舶污油回收有限公司外运处理处置。陆地配套工程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后与其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排入平阳县南麂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新码头村终端处理达标后用于灌溉处理,不在南麂海域排放。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船舶废气与食堂油烟。客运船舶靠泊码头时,及时关闭动力设备,减少废气排放。食堂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船舶噪声及旅客噪声。客运船舶靠泊码头时,及时关闭动力设备,旅客有序进出,减少噪声排放。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废主要是员工办公垃圾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空柴油桶。陆地配套工程产生的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处置;船舶工作人员船上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平阳县海环船舶污油回收有限公司外运处理处置;空柴油桶交由厂家回收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废水的pH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食堂油烟净化后排放口废气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相关标准要求。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及时收集船员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和船舶机舱含油污水,确保按规定要求处置。 3、尽快完成溢油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温州南麂海事监管码头工程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阶段性竣工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海事局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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