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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氨纶技改提升项目、氨纶改造提升二期技改项目、氨纶固废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公示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氨纶技改提升项目、氨纶改造提升二期技改项目、氨纶固废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2020年04月25日,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自行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共设两个厂区,莘塍厂区和瑞安经济开发区华峰工业园厂区(东山厂区),其中莘滕厂区审批规模为6000吨,已于2017年7月关停,东山厂区全厂总规模为41000吨。 为满足市场需求及保持强劲的市场优势,公司拟在东山厂区实施氨纶技改项目,2017年6月,《氨纶改造提升技改项目》备案;《氨纶改造提升二期技改项目》2017年9月备案。为实现项目固废综合利用,2017年10月,企业完成《氨纶固废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备案。以上三个项目均在东山厂区(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788号)实施。 氨纶技改提升项目不新增土地,利用原有厂房。通过对二期精制塔、卷绕机的改造,购置相应的配套设备、DMAC尾气治理装置系统等来满足东山C工厂产品更新及品质提升、环保提升的要求;同时通过增加氨纶产品应用检测设备、建立测试中心,实时监控产品品质,确保产品的稳定。项目建成后东山C工厂新增产能3720吨/年。 氨纶技改提升二期项目,主要采用对现有卷绕机的改造,新增一套连续聚合和相应的配套设备等技术或工艺,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齿轮泵等设备,购置聚合和纺丝工序配套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在原有生产线的基础上,增加卷绕机等设备数量,每年增加差异化氨纶纤维产量1.628万吨(其中新增年产1.628万吨)的生产能力。 氨纶固废综合利用技改项目,主要采用新增氨纶固体废液回纺系统设备等技术或工艺,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热交换器等设备,购置回纺工序配套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以实现对公司在原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氨纶固废进行废物利用,实现每年固废纺氨纶丝4000吨(其中新增年产4000吨)的生产能力。综上所述,本次三个项目建成后,全厂氨纶纤维新增产能24000吨。 因企业需开展氨纶技改提升项目、氨纶改造提升二期技改项目、氨纶固废综合利用技改项目,故于2018年2月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氨纶技改提升项目、氨纶改造提升二期技改项目、氨纶固废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3月9日通过温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温环瑞建[2018]012号)。由于锅炉房改造项目暂未实施,故本次验收项目内的锅炉依旧为未技改的原锅炉(原锅炉供热能力均能达到本次技改项目生产需求)。根据瑞环建备[2017]5号《关于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东山厂区锅炉环保提标减排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备案》中要求锅炉房改造完成并正式使用前,需及时向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故本次验收范围不包含锅炉。 技改项目于2017年6月开工建设,2019年3月竣工,同时投入生产。技改项目实际总投资7469.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8.4%,建成后可达年氨纶技改提升项目、氨纶改造提升二期技改项目、氨纶固废综合利用技改项目最终将形成新增24000吨氨纶的生产规模。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除锅炉环保提标减排技改项目未完成外,其他工程建设与环评内容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次技改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包括DMAC精制回收塔顶废水、组件清洗废水、设备及车间地面洗涤废水)、去离子水制备废水、喷淋废水、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水。项目循环冷却水做清下水定期排放;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去离子水制备废水、喷淋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70%回用于循环冷却,剩余30%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经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飞云江。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设有设计最大处理能力为450t/d的污水处理站,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超滤、反渗透等深度处理工艺。 (二)废气 本次技改项目废气主要为车间工艺废气、精制回收装置尾气、抽真空废气、DMAC储罐废气、燃煤锅炉废气等。 1、C车间组件1#废气、2#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塔处理后引25米高空排放;C车间ABS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一级酸喷淋处理后引27米高空排放;C车间排空管、C车间聚合、C车间纺丝1#、C车间纺丝2#、C车间中甬1#、C车间中甬2#、C车间组件1#、C车间组件2#、C车间组件3#、固废车间组件、固废车间纺丝、固废车间聚合、固废车间甬道、固废车间排空管工序废气分别收集后由独立排气筒引24米高空排放;C车间投料工序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26米高空排放。 2、D车间聚合1#、D车间聚合2#、D车间卷绕1#、D车间卷绕2#、D车间卷绕3#、D车间组件1#、D车间组件2#、D车间组件3#、D车间组件4#、D车间组件5#、D车间中甬1#、D车间中甬2#、D车间中甬3#、D车间排空管工序废气分别收集后由独立排气筒引21米高空排放;D车间ABS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一级酸喷淋处理后引24米高空排放;D车间组件清洗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塔处理后引24米高空排放;D车间投料工序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28米高空排放。 3、固废车间ABS回收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一级酸喷淋处理后引到27米高空排放;固废车间投原液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塔处理后引到27米高空排放;固废车间(辅料)工序废气收集后引到27米高空排放。 4、精制车间废气收集后经化学氧化+酸喷淋处理后引到24米高空排放。 5、废水站废气收集后经光催化等离子+化学氧化+酸喷淋处理后引到24米高空排放。 6、燃煤锅炉废气集气后经SNCR脱硝+综合脱硫除尘器处理后引到60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本次技改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物料输送泵、循环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落实减振降噪措施;妥善安排生产时间;合理布置生产区域,通过车间隔声和距离衰减等降噪。 (四)固体废弃物 本次技改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过滤废渣、废丝、组件清洗残渣、精制残液、废预聚物、废水处理污泥、煤渣和除尘器收集的烟尘、生活垃圾、固体颗粒(不可回纺)、化工原料包装桶和废矿物油。过滤废渣、废丝和组件清洗残渣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预聚物、废水处理污泥、煤渣和除尘器收集的烟尘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精制残液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和浙江凤登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固体颗粒(不可回纺)经鉴定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委托温州中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化工原料包装桶委托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处置。设置了危废暂存场所。 (五)其他环保设施 1、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公司已经落实有关应急设施与物资,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经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备案。 2、 在线监测装置 公司已安装废水、废气在线监测装置。 3、 排污许可证 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已经申购了有关排污权指标。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pH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LAS、动植物油和石油类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限值;项目雨水排放口1#、2#、3#监测结果表明,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均达到《关于印发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2]60 号)中规定的浓度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2019年12月17日、18日,C、D车间投粉工序及固净化后排气筒、固废车间(辅料)集气后排气筒和锅炉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烟尘(锅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限值。 2019年12月25日、26日、27日、28日、30日、31日和2020年1月2日、3日,C车间工艺废气净化后及集气后排气筒、D车间工艺废气净化后及集气后排气筒、固废车间工艺废气净化后及集气后排气筒、精制车间工艺废气净化后排气筒、废水站净化后排气筒废气监测结果表明:DMAC排放浓度均小于《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二甲基甲酰胺排放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氨排放速率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排放限值;MDI排放浓度均小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于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厂界北侧布置4个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测点和1个敏感点,监测结果表明,MDI浓度均达到前苏联居住区标准限值(CH245-71)(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按照环境质量标准的4倍来取值);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浓度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均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厂界东北侧(1号)、东南侧(2号)、西南侧(3号)、西北侧(4号)和敏感点(5号)共设置5个噪声测点,其两天昼夜监测结果显示,2号、3号测点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1号、4号测点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一般固废能妥善处置,已经签订了危废委托处置协议,设置了危废暂存场所。 (二)污染物总量控制 根据竣工验收报告核算,公司实际排放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总量均少于核定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企业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 2、加强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做到以新带老,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维修,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加强附近敏感点空气质量监控,一旦发现异常,需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规范排放口和监测采样口设置,完善环保标识和台账,环保设施需标注设计单位、处理工艺、设计能力、工艺参数等。 3、完善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做好各类废水的分质分流,废水不落地;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提高废水重复使用率,减少废水排放总量;做好废水分质分流,各废水分支流安装对应流量计。 4、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合理布局并对噪声源所在的生产车间,强化隔音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强化风险防范措施,降低环境风险,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分区暂存,加强危险废物暂存管理,及时委托处置,减少暂存风险,完善警示标志和台账。 5、加强车间环境管理,提升生产管理水平,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6、尽快完成锅炉的技改,重视锅炉烟气的脱硫脱硝处理工艺,实施超低排放;技改后的锅炉正式投入使用前,及时有关部门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氨纶技改提升项目、氨纶改造提升二期技改项目、氨纶固废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批复要求建成,污染物能达标排放,其防治污染能力总体上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字: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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