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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佰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阀门600t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浙江英佰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阀门600t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0年5月8日,浙江英佰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浙江英佰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阀门600t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英佰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于阀门、泵、五金机械生产与销售的企业,位于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阳光大道 1587 号,租赁永嘉县超亚阀门有限公司的现有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租赁建筑面积约 2307 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产阀门600t。项目不设食宿,现有员工30人,年生产300天,每日生产8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委托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英佰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阀门600t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0月28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温环永建[2019]485号)。项目于2019年10月开工建设,于2019年11月竣工并投入生产。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阀门600t,现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阀门600t。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总投资额的9%。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浙江英佰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阀门600t建设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公司未设置抛丸工艺,喷淋废水、喷漆废水和超声波清洗废水未按环评设计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现委托永嘉县东欧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置,故不产生污泥,其他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试压废水、喷漆废水、喷淋废水和超声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试压废水循环使用,适时补充,不外排。喷漆废水、喷淋废水和超声波清洗废水已委托永嘉县东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置。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打磨粉尘、焊接烟尘、喷漆及晾干废气。打磨粉尘经水帘喷台处理后引至高空22米排放;焊接烟尘经收集后引至高空22米排放;喷漆及晾干废气收集后经水帘喷台+水喷淋塔+除雾器+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该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噪声。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收集的金属粉尘、废机油、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收集的金属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排放口水质的pH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中浓度限值。 2、废气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喷漆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乙酸酯类、苯系物、VOCs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打磨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焊接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所有厂界噪声测点(东侧、南侧、北侧)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标准。 4、总量排放 经总量核算,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氨氮、VOCs,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浙江英佰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阀门600t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完善超声波清洗设施的防渗防漏措施,并规范设置废水储水池,并参照危废管理要求做好废水清运处理台账。建议按环评要求做好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3、根据《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关于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的要求》(浙环发【2017】29号)、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关于印发工业涂装等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的通知》(温环发〔2018〕100号)、《关于印发工业涂装等3个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温环发〔2019〕14号),优化废气处理设施工艺参数,进一步实施喷漆房密闭措施,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效率,减少废气排放总量。 4、完善废气环保处理设施及标识,操作规程上墙,并做好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及台账记录,保持良好的污染物去除效果,确保达标排放。 5、规范各类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建立危废转运台帐记录。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浙江英佰特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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