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销售分公司乐清虹桥能源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公示下载文件:乐清虹桥意见照片.doc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销售分公司乐清虹桥能源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2020年5月26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销售分公司乐清虹桥能源加油站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销售分公司乐清虹桥能源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销售分公司乐清虹桥能源加油站(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评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特邀行业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依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要求,验收工作组经认真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销售分公司乐清虹桥能源加油站位于乐清市虹桥镇西工业区H小区6号,占地面积1079.88m2,总建筑面积 165m2。设有30m3的埋地卧式92#汽油罐2只、20m3的埋地卧式95#汽油罐1只、30m3的埋地卧式0#柴油罐1只,总容量为110m3,折合汽油总储量95m3(柴油折半计入总储量);双枪加油机2台、四枪加油机2台。 企业于2019年11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销售分公司乐清虹桥能源加油站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1月25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温环乐建[2019]186号。项目设计规模为年销售汽油6365吨、柴油1135吨;现实际销售汽油7800吨、柴油786吨。项目实际总投资5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0.69%。目前该项目的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工程变更情况 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处理管网,进入乐清市虹桥片区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乐清湾。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加油、卸油和储存汽油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加油、卸油和储存汽油已安装了油气回收系统。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加油站车辆进出站时产生的交通噪声,以及加油机作业时产生的噪声。 (四)固体废物 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罐底余油残渣和含油锯末。清罐产生的罐底余油和含油锯末,委托温州云光废油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五)其他 地下油罐已经安装了防渗池、泄露监测井以及其他风险防范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处理管网,进入乐清市虹桥片区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标准后排入乐清湾。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加油油气回收管线液阻检测值小于《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规定最大压力限值,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压力检测值大于《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规定的最小剩余压力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功能区对应标准。 2、主要污染因子的年排放量 废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年排放量,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查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销售分公司乐清虹桥能源加油站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 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附件;及时公示企业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 2、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备,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确保下游水质安全。 3、加强油气回收系统的运行维护和初期雨水排放口的水质监控。 专家签字: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销售分公司 乐清虹桥能源加油站 2020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