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能源高科技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能源高科技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0年68日,温州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温州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能源高科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滨海园区明珠路555号,总用地面积为53312.13m2,实际建筑面积为21593.13m2,是一家专业从事生物柴油机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新型能源企业,设计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设计年产生物柴油3万吨二期设计年产生物柴油7万吨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成并通过温州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温环验2013046号)。

近年来生物柴油质量要求更为严格,同时近年来设备工艺的发展变化,本项目在主体工艺不变的前提下引进更先进的设备和技术对原环评中二期工程(未建设)的生产线进行技术提升,同时拓宽产品市场,在生物柴油生产工艺基础上,通过精馏制得C16和C18精制柴油(属于生物柴油,为区分普通生物柴油)调整后二期项目产品仍为生物柴油,总产量不变。此外还对废水、废气处理措施进行了提升和改造

本项目年生产330天,24小时两班制,职工定员78人其中48人在厂内住宿,厂区设有食堂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8年12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温州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能源高科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原温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12月21日出具了《关于温州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能源高科技建设项目的环保意见》项目二期工程于2018年9月开工,2019年10月竣工,并于同月投入生产。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二期工程实际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19%。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温州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能源高科技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本项目原设计的C18精馏设备,不再建设使用;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处理喷淋水、地面冲洗水、食堂废水员工生活污水。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处理喷淋水地面冲洗水排入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废水处理后纳管至东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

项目废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60m3/d浙江竟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并施工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气、废油预处理废气、污水处理废气、锅炉废气油烟废气,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由温州群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并完成施工。

生产工艺废气、废油预处理废气污水处理废气分别接管收集后统一汇入同一套废气处理设施中,经过三级水喷淋塔+干式除雾器+油烟净化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水喷淋塔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8米

项目设有一250万大卡导热油锅炉(排气筒高度为15米)、470万大卡有机热载体炉(排气筒高度为25米)和两套蒸汽锅炉(排气筒高度为15米,锅炉废气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经JW-DC-3A型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5米。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胶杂、粗甘油、植物沥青、废水处理污泥、原辅材料废弃包装、废灯管、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和生活垃圾。

原辅材料废弃包装、废灯管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目前没更换导热油,其他属于一般固体废物。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水质pH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硫化物、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浓度限值

2、废气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中的甲醇、硫酸雾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硫化氢排放速率,臭气浓度排放限值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限值;锅炉排放的废气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油锅炉排放限值油烟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

4个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93)中表1无组织新改扩建二级排放限值;硫酸雾、甲醇浓度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东南、东北和西北侧测点的昼夜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西南侧测点昼间噪声达标,夜间噪声未达标,附近无敏感点。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胶杂、粗甘油、植物沥青、废水处理污泥、原辅材料废弃包装、废灯管、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和生活垃圾。

胶杂、废水处理污泥收集后交由垃圾焚烧厂清运焚烧处理;粗甘油、植物沥青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目前没更换导热油,原辅材料废弃包装、废灯管收集后目前由企业暂存,待后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后交由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2017年编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

6、污染物总量排放

经核算,项目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1.25t/a、氨氮0.125t/a,二氧化硫0.911t/a、氮氧化物8.59t/a、VOCs0.73t/a,均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温州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能源高科技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总体上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加强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完善设备标识和操作规程,并做好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及台账记录,保持良好的污染物去除效果,确保达标排放;核实废水处理能力与实际排放水量,建议安装环保在线监控装置,及时办理排水许可证;同时定期做好污染物排放的自行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强化有关废气的收集系统,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规范排放口与监测采样口,有关排气筒需达到规定高度。合理车间布局,进一步做好噪声设备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4、加强环境管理,保持整洁环境,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降低环境风险,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尽快委托有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处理协议并建立危废转运台帐记录,确保对各类危险废物进行有效的管理及处置。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验收工作组

2020年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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