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亦达眼镜有限公司 年产50万副金属眼镜、60万副板材眼镜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市亦达眼镜有限公司

年产50万副金属眼镜、60万副板材眼镜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0年629日,温州市亦达眼镜有限公司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温州市亦达眼镜有限公司年产50万副金属眼镜、60万副板材眼镜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市亦达眼镜有限公司位于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陈庄村焦林路6号第一幢5楼,租用温州市超雄标准件有限公司的部分厂房从事金属眼镜和板材眼镜的生产,租赁厂房建筑面积约2050m2。本项目设计年产50万副金属眼镜、60万副板材眼镜,现实际已达设计生产能力。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手动弯脚机8台、手摇微型冲床10台、气动锣切机17台、高频点焊机30台、砂轮机3台、抛光机6台、激光焊接机2台、割片机7台、移印机2台、滚筒35台、超声波清洗机4台、数控机20台和喷砂机2台等。

本项目年生产300天,每天工作9小时,员工定员35人,厂区内不设食宿。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203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温州市亦达眼镜有限公司年产50万副金属眼镜、60万副板材眼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59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瓯建〔2020〕34号)。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7.5%。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温州市亦达眼镜有限公司年产50万副金属眼镜、60万副板材眼镜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符合竣工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数量较环评有所变动,高频点焊机减少6台,移印机减少3台,滚筒减少11台,花式机减少5台,超声波清洗机减少1台,数控机减少70台,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超声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超声波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经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再处理后外排。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抛光废气、喷砂废气、割片废气、移印废气和点焊废气。

项目抛光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颗粒物,抛光废气通过抛光机自带的布袋除尘预处理,再经水膜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米;喷砂废气通过喷砂机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项目部分割片废气通过布袋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其余割片废气接管集气到独立空间沉降后排放;移印废气和点焊废气产生量较少,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废核桃颗粒、除尘收集的粉尘、废水处理污泥和和生活垃圾。

边角料、除尘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核桃颗粒收集后汇同新核桃颗粒回用于生产;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待联系并签订好危废处置协议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排放口水质的pH范围及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中浓度限值

生产废水排放口水质pH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悬浮物、总和总锌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中浓度限值总镍排放浓度小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气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处理后的抛光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

4个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颗粒物浓度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厂界27日、28日南侧测点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28日上午西侧测点及下午东侧、西侧测点不达标;27日东侧、北侧、西侧测点,28日上午东侧、北侧测点和下午北侧测点因受周围环境影响无法评价,企业附近无噪声敏感点。

4、污染物排放总量

经监测报告核算,项目排放量化学需氧量0.03t/a、氨氮0.003t/a,均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温州市亦达眼镜有限公司年产50万副金属眼镜、60万副板材眼镜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加强一类污染物车间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的监控,确保一类污染物做到车间达标排放;加强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完善设备标识和操作规程,并做好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及台账记录,保持良好的污染物去除效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进一步做好车间喷砂废气、割片废气、移印废气和点焊废气的管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4、合理车间布局,加强车间环境管理,保持整洁环境,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做好噪声设备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5、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尽快委托有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处理协议并建立危废转运台帐记录,确保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的管理及处置。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市亦达眼镜有限公司验收工作组

2020年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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