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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亮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泡沫500t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亮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泡沫500t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0年9月17日,温州亮派科技有限公司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温州亮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泡沫500t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亮派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乐清湾港区拓展路6号,专业从事泡沫的生产。本项目设计年产泡沫500t,现实际已达设计生产能力。主要生产设备有发泡机1台、半自动小包装成型机25台、全自动小包装成型机4台、空压机3台和冷却水箱3台等。 本项目年生产300天,每天生产8小时,员工定员30人,厂区内不设食宿。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9年4月委托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温州亮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泡沫500t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4月24日通过了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的审批(温环乐虹建〔2019〕8号)。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占总投资额的7.5%。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温州亮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泡沫500t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符合竣工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较环评发泡机减少3台,平板成型机、分割平台未配置,半自动小包装成型机增加3台,全自动小包装成型机增加1台,空压机增加2台,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成型机冷却水和生活污水。 成型机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虹桥片污水处理厂再处理。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发泡废气和成型废气。 发泡机在发泡过程中产生的发泡有机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米。 成型废气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残次品、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体废物。残次品产生量为1吨/年,废包装袋产生量为0.5吨/年,均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排放口水质的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和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日均值及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日均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中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发泡废气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 3、噪声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4个厂界噪声测点的昼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污染物排放总量 经监测报告核算,本项目废气VOCs排放量为0.01872t/a,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温州亮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泡沫500t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要求建成,污染物能达标排放,其防治污染能力总体上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加强冷却水的循环使用,确保不外排。 3、完善废气收集装置,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并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暂存和合法处置等管理工作。 5、合理车间布局,加强车间环境管理,保持整洁环境,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亮派科技有限公司验收工作组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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