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固废专题自行验收意见公示

 瑞安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固废专题自行验收意见

20209月27日,瑞安市华峰热电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竣工环境保护固废专题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由瑞安市华峰热电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行业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固废专题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瑞安市华峰热电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瑞安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选址于瑞安滨海三单元02-27地块,土地类型为二类工业用地;主要建设内容采用2炉1机,即2台140t/h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用1备)和1台CB15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包括沿开发区大道绿化带铺设热力管网以及华峰氨纶公司至热源点的凝结水回水管,抽汽压力为 2.56MPa,排汽压力为0.98MPa,最大可对外供汽149.4t/h。

项目2017年6月委托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瑞安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7年7月20日通过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批复(浙环建[2017]39号)。项目2017年2月开工建设,2019年2月竣工,同时投入生产;实际总投资39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8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2.8%。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工况稳定,各环保设施基本上达到设计要求并投入运行,基本符合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本次验收范围为瑞安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涉及的固废专题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目前不设食堂,其余企业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一致。

三、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项目固废为燃煤炉渣、粉煤灰、废树脂、废反渗透膜、废旧除尘布袋、废弃的含油抹布、废矿物油和生活垃圾。燃煤炉渣经收集后外售瑞安市东海制砖厂综合利用;粉煤灰经收集后外售给瑞安市昶顺建筑材料经营部综合利用;废旧除尘布袋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树脂委托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处置;废反渗透膜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处置;废催化剂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矿物油委托温州中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和废弃的含油抹布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瑞安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固废储存和处置措施符合相关要求。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固废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固体废物专题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环保治理设施定期进行有效维护和监测,作好运行台账记录,确保各污染指标能够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资料应齐全并规范填写、存档备查。规范各类固废暂存场所,危废做好分类分区放置,完善防渗措施,完善标识标牌、周知卡,完善台账,及时委托处置。

4、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验收组人员签字:                            

 

 

 

 

 

 

 瑞安市华峰热电有限公司

20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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