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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明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年新增20万吨预拌干混砂浆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明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年新增20万吨预拌干混砂浆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0年10月11日,温州明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根据《温州明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新增20万吨预拌干混砂浆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温州市环境局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明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位于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南塘工业区溢香路89号,主要从事预拌干混砂浆、蒸汽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制造与销售的企业,本扩建项目为年新增20万吨预拌干混砂浆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扩建项目于2020年6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温州明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新增20万吨预拌干混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7月14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洞建[2020]21号)。 (三)投资情况 本扩建项目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7.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温州明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新增20万吨预拌干混砂浆扩建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查,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输送、投料、混料及卸料包装粉尘和仓顶呼吸孔和库底粉尘、食堂油烟。 项目输送、投料及卸料包装工序、仓顶呼吸孔和库底粉尘经各自的脉冲除尘器净化处理后汇合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米。 项目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至8米排放。 (三)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等机械设备。采取生产车间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和设置实体墙阻隔,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措施减弱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收集的粉尘和次品。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次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明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水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及pH范围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明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输送、投料及卸料包装工序、仓顶呼吸孔和库底粉尘废气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中的特别排放限值;饮食业油烟排放浓度小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 在厂界上下风向布置了4个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两天六次监测结果中,颗粒物浓度均小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温州明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和北侧设置4个噪声测点。厂界东侧和北侧测点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其余测点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收集的粉尘和次品。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次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温州明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新增20万吨预拌干混砂浆扩建项目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及时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按相关要求做好工业固废暂时贮存,规范危废暂存场所, 3、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降低环境风险。加强车间环境管理和职工环保教育,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明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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