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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洁新洗涤服务中心(普通合伙)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及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平阳县洁新洗涤服务中心(普通合伙)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0年10月21日,平阳县洁新洗涤服务中心(普通合伙)根据《平阳县洁新洗涤服务中心(普通合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提出自主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平阳县洁新洗涤服务中心(普通合伙)位于温州市平阳县滨海新区横屿路56号,租用温州泰靛服装有限公司(厂房已经通过环评审批)的2号厂房1-4层,厂房占地面积为1000m2,总建筑面积4000m2,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0年1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平阳县洁新洗涤服务中心(普通合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月17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平建[2020]17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平阳县洁新洗涤服务中心(普通合伙)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依据《新鸿HJ综字第2010018号》。本项目各环保设施基本上达到设计要求并投入运行,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日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软水处理器废水、锅炉排污水、洗衣机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软水处理器废水、锅炉排污水循环使用,洗衣机废水经由温州陈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并施工安装,每小时废水处理量为16.6吨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厌氧消化+生物接触氧化+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洗涤衣物。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纳管。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备用燃油锅炉废气。备用的燃油锅炉年使用时间约30天,每天工作8小时,燃油废气收集后通过2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洗衣机、熨平机、烘干机、轻质柴油锅炉等设备的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作状态。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废包括废包装桶、洗衣残留物、废水处理污泥、废树脂和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洗衣残留物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水处理污泥委托黄敬录个人清运;废树脂暂未产生,待产生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包装桶委托浦江三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表明,平阳县洁新洗涤服务中心(普通合伙)锅炉集气后排气筒,NOX、SO2、颗粒物的排放浓度、烟气黑度小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监测结果表明,平阳县洁新洗涤服务中心(普通合伙)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的pH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中浓度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水排放口排放的废水中pH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悬浮物排放浓度均小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中的排放限值,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排放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平阳县洁新洗涤服务中心(普通合伙)厂界东侧(2号点)、西侧(1号点)设置2个噪声测点。现场检测时,所有测点均无明显声源。所有测点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两天昼间监测中,2个测点监测结果均达标。 (4)固废 一般固废已经妥善处置,废树脂暂未产生,待产生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包装桶委托浦江三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设置了危废暂存间。 五、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完善污水站配药系统,强化消毒效果,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规范设置排污口和监测采样口,完善操作规程、标牌。 3、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杜绝污染事故发生;做好厂区的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4、规范危废暂存场所,待废树脂产生时须补充危废委托处置协议,完善运行台账和警示标志。合理布局,加强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查验,平阳县洁新洗涤服务中心(普通合伙)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保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验收组成员签字:
平阳县洁新洗涤服务中心(普通合伙)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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