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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圣博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整合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及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温州圣博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整合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2020年11月21日,温州圣博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由温州圣博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温州新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行业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企业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查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经认真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圣博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是由原腾蛟镇南陀工业基地内5家宠物用品企业,申请重组为1家,为了便于管理,企业使用统一单位名称为温州圣博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现企业实际有生产转鼓19只(环评审批规模为21只),不设开皮机,设计年加工次生牛(猪)皮35000吨。拟选址于平阳县腾蛟镇南陀工业基地B26-1地块,占地面积10265.29m2(折合15.4亩)。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企业于2015年6月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温州圣博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5年9月1日通过原平阳县环境保护局(现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审批(平环建[2015]115号)。目前该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环评审批企业规模为转鼓21只,目前企业实际投产19只,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企业实际建设过程中取消了吃酸工序,故未使用浓硫酸;企业实际建设过程中并未建设食堂,故不产生食堂油烟;其他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涉水工序包括前清洗、脱灰、软化、后清洗、漂白等)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收集后排入由温州洁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浙江金保环境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并安装的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中表2间接排放限值后纳管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为灰皮堆场废气、工艺废气、污水处理恶臭。 本项目灰皮堆场产生的废气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一同密闭收集 经水喷淋塔+UV 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引至高空 25米排放; 本项目厂区设有污水处理站,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恶臭,以H2S、NH3为主,该部分恶臭密闭收集后经水喷淋塔处理后引至高空15米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设备的运行,采取一定的隔声减震措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皮料边角料、污泥、格栅废渣和生活垃圾。其中污泥及格栅废渣收集后由温州微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处置;废包装物由原厂回收再利用;皮革边角料暂存厂区,待后续交由相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废水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排放的生产废水中的pH范围、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总磷、氨氮、TN、TCr和硫化物排放浓度均小于《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中表2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监测期间,堆场及工艺废气净化后排气筒氨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污水处理废气净化后排气筒中氨、硫化氢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均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温州圣博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厂界东南侧(1号点)、东北侧2号点)、西北侧(3号点)和西南侧(4号点)共设置4个噪声测点。其两天昼夜监测结果表明,所有测点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皮料边角料、污泥、格栅废渣和生活垃圾。其中污泥及格栅废渣收集后由温州微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处置;废包装物由原厂回收再利用;皮革边角料暂存厂区,待后续交由相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污染物总量控制 经核算,企业实际排放污染物COD、氨氮总量均小于核定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温州锦恒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宠物食品技改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已经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总体上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企业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材料。 2、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清理、维护,完善环保标识和操作规程,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自动化程度及运行管理水平,规范设置排污口和监测采样口,建议企业制定自行检测计划,对污水处理设施进出口、臭气处理设施排放口、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恶臭、噪声等定期进行检测自查,确保废水、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建议废气处理设施安装独立电表,便于监控管理。加强处理设施日常运维监管,进一步优化集气措施,提高废气收集率,完善喷淋塔吸收液收集处理并适时补充,及时更新光触媒和UV灯。 4、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污染事故发生,补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物资及设施,定期开展人员培训演练,强化风险防控措施。 5、保持车间环境整洁,各类工业固废分类暂存,及时委托处置,完善台帐。加强车间环境管理,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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