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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巨成五金电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市巨成五金电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0年12月27日,温州市巨成五金电镀有限公司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温州市巨成五金电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生产情况和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根据《温州市巨成五金电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新鸿HJ综字第2012088号)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市巨成五金电镀有限公司位于温州市瓯海区郭溪泰康路2号,瓯海电镀基地34#厂房,占地面积1981.87m2,建筑面积3009.42m2。原项目环评设计总电镀容量为51076L,其中自动挂镀线容量为46164L、手动挂镀槽容量4912L,自动化率为90%,该项目于2012年10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温瓯环验〔2012〕148号)。 后公司在总容量范围之内进行镀种和镀品的调整,新增电泳及配套电泳漆喷涂、烘干工序,镀品变更为楼梯板(含螺丝配件)及其眼镜,项目于2018年12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项目改建完成后设有自动挂镀镀容40560L,手动挂镀镀容9573L,合计总镀容为50133L,自动化率为80.9%。设计年电镀加工楼梯板3万套(33000m2),眼镜9万副(225m2)。 现由于产品的转型升级,对工艺进行调整,原环评内3F的手动挂镀线镀容由9573L降至6986L,自动挂镀线镀容由原来的13020L降至12544L;2F自动挂镀线拆除;1F和2F均布置自动滚镀电镀线,其中1F电镀镀容19306.56L,2F电镀镀容11804L,共计31110.56L。技改项目建成后总镀容为50640.56L,其中自动线镀容43654.56L,手动挂镀线6986L,自动化率86.2%。技改后本项目手动挂镀镀容6986L,手动镀容相较原先的4912L增加了2074L,镀容符合相关要求。 技改后达到年电镀加工2500吨五金紧固件(1F、2F滚镀车间)和900万副眼镜(3F挂镀车间)的规模,合计年电镀加工表面积约30.4万m2。 本项目年生产300天,每天生产10小时,员工70人,厂区内不设食宿。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温州市巨成五金电镀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温州市巨成五金电镀有限公司电镀整合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了原温州市瓯海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温瓯环建〔2012〕94号),该项目于2012年10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温瓯环验〔2012〕148号)。 后项目进行了改建,委托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温州市巨成五金电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了审批(温瓯环建〔2018〕118号),该项目于2018年12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该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03046995019407001P)。 本技改项目于2020年8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温州市巨成五金电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0年8月31日通过了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温环瓯建〔2020〕100号)。 3、投资情况 本技改项目实际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6.67%。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温州市巨成五金电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由于技改项目2F浸漆工艺暂未投产,本次为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符合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2F浸漆工艺目前尚未投产;多设的3台超声波清洗机作为备用,离心机实际设有7台;项目1F一个800×700×900酸铜槽暂未投产;环评要求废危化品包装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实际交由原厂家回收重新利用(具体见验收监测报告)。 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技改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电镀生产废水、废气处理喷淋塔废水和生活污水。 清洗废水、电镀生产废水、废气处理喷淋塔废水按前处理废水、含氰废水、含镍废水、综合废水和混排废水,进行分质分流接管排入基地废水处理站,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至西片污水处理厂再处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西片污水处理厂再处理。 2、废气 本技改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1F、2F电镀生产废气及1F搬迁至3F的喷漆、烘干废气。 项目一楼镀铜过程中会产生氰化氢废气,废气收集经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米。 项目一楼镀镍过程中会产生硫酸雾和氯化氢废气,废气收集经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3米。 项目二楼镀锌过程中会产生氯化氢废气,废气收集经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3米。 项目三楼喷漆、烘干过程中会产生颗粒物和VOCs,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3米(三楼喷漆和四楼喷漆各设有一条废气管道,共用同一套废气处理设施)。 3、噪声 本技改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4、固废 本技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槽渣、废电镀液、废活性炭、漆渣、危化品废包装桶、滤芯和生活垃圾,其中槽渣、废电镀液、废活性炭、漆渣、危化品废包装桶和滤芯属于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漆渣、滤芯收集后通过温州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立的小微平台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清运处置;槽渣委托浙江特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清运处置;电镀废液委托温州科锐环境利用有限公司清运处置;危化品废包装桶交由原厂家回收重新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于2020年12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排放口水质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日均值及pH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日均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排放限值要求;总氮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B级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一楼镀铜线、一楼镀镍线和二楼镀锌线废气排气筒排放的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浓度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的新建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三楼喷漆、烘干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VOCs、苯系物和乙酸酯类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4个测点的昼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提升要求的符合性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电镀行业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温环通〔2018〕6号)等文件要求,项目建设基本符合行业污染整治提升要求,对不符合条款继续加以完善,要求做到长效管理并持续改进。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温州市巨成五金电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总体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进一步落实《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指南》、《浙江省电镀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浙环发〔2016〕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电镀行业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温环通〔2018〕6号)有关措施和要求,完善生产线封闭系统,完善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提高废水重复使用率,减少废水排放总量,做好废水分质分流。屋顶各类废气喷淋塔废水需接入废水管网,喷淋塔水箱需加盖,防止满溢,不得进入雨水管,建议对初期雨水水质进行监控。 3、进一步完善废气处理设施设备标识和操作规程,并做好运行维护工作及台账记录,保持良好的污染物去除效果,确保达标排放,规范排放口和检测采样口设置;同时定期做好污染物排放的自行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4、加强加强车间环境管理,保持车间整洁环境,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各类环保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环评内容及批复要求落实生产,若发生重大变化则须另行报批。 5、各类工业固废分类暂存,按规定要求合法处置。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规范建设危险暂存场所,各类危废须密闭暂存,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台帐和相应制度,确保对各类危险废物进行有效的管理及合法处置。补充危化品废包装桶回收协议。 6、加强环境风险排查,强化风险防范措施,降低环境风险。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市巨成五金电镀有限公司验收工作组 2020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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