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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环商泄洪河道一期工程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环商泄洪河道一期工程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2021年1月20日,温州市滨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织“温州环商泄洪河道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环境保护检查,审阅并核实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文件和审批部门审查意见等要求,经审议,并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华光路(原加洲路)西侧,河道北侧临滨江CBD 区,南侧为学院东路,整体呈南北走向,为温州环商泄洪河道一期,工程等别和标准:根据《防洪标准》、《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以及《温州市城市防洪规划(中心片、西片)》,区域排涝标准近期为20年一遇,远期为50年一遇,分析标准取50年一遇。该工程设计建设内容为:河道开挖、河岸驳坎、绿化、栏杆、桥梁、照明工程;建设规模为用地68.5125亩(其中原公园已征0.6248亩),河道长度1494m,宽度20m,开挖面积29756m2,驳坎长度2988m,滨河绿化14516m2,栏杆2716m,景观灯118盏,桥梁6座(具体见验收调查报告)。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3年6月委托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温州环商泄洪河道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6月27日原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温州环商泄洪河道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温环建[2013]061号)。项目于2016年3月开工建设,于2020年1月完工,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具备了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批复总投资3.5288亿元,环评阶段环境保护总投资332元,实际环保投资1296.3万元,实际环保投资占变更后设计总投资的3.6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温州环商泄洪河道一期工程”阶段性验收,验收内容为河道、桥梁、驳坎、西侧绿化带、栏杆及部分景观灯。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核查,项目东侧绿化带及部分景观灯未建设外,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施工期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工程建设施工单位采取施工人员的生活、管理用房全部租用邻近民房解决,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当地的城市污水管网。指定专人对进出物料运输车辆实行保洁、限速管理,做到净车出场,设置冲洗废水收集系统:场地内采用砼地面,四周设水沟,在废水排放口下游设隔油沉砂池,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在运输、装卸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时,采用密闭或者全覆盖方式运输,严禁超载:车辆尽量绕开市区,在途经集中居住区时降低车速;定期对路面、堆场、裸露施工面等易起尘点洒水保湿,保证每天不少于4-5次。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水泥、灰土、砂石等物料,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加强挖掘机、推土机等燃油设备和运输车辆的维护。加强车辆运输的合理调配,尽量压缩工区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次日6:00和中午午休时间尽量避免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工程实际开挖量17.05万m3,填方4.0万m3,借方2.0万m3,填方均来自合法料场,弃方15.05万m3,弃渣由温州巨声土方工程运输有限公司运至灵昆岛进行消纳,得到有效处理。施工期间未收到周边居民噪声投诉事件,施工迹地植被已恢复,恢复的植被主要为景观花草。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河岸两侧,安装阻挡防止淤泥的围栏,以防泥沙随地表径流流入水体中。同时应安装节水、高效的喷灌系统以保证最有效的利用水源,实用、高效的绿化养护机械确保及时进行各种养护作业,以使草坪生长正常,从而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采用中水(处理过的污水)灌溉或用循环水进行灌溉,以充分利用再生资源,节约用水。 (2)营运期间不产生大气污染物。(3)声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运营过程无生产性设备噪声产生,主要为人群活动噪声噪声源强一般小于65dB(A)。河道驳坎种植一些具强吸声效应的绿色植物和花卉,减少人群噪声的混响效应。并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自觉减少活动噪声。采取上述措施后,人群活动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调查 本项目运营过程,无生产性固体废物产生,主要为人群活动的生活垃圾。设置明显标志及垃圾分类收集筒,严禁乱扔垃圾,并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自觉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采取上述措施后,人群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沿岸已进行植树绿化、边坡植草。 3、环境管理落实情况调查 温州市滨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设置环境管理小组对项目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予以管理,并受项目主管单位及环保局的监督和指导。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水质监测结果 监测期间,项目江滨东路与华光路(原加洲路)交叉口段、黎明东路与华光路(原加洲路)交叉口段地表水水质,除氨氮、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有超出Ⅲ类地表水功能要求,呈现明显的有机污染及氮磷类污染特征,其余指标均能满足对应的Ⅲ类水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工程基本落实环评提出的水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间,新开河1的水质监测结果表明,工程运营对水质影响较小。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温州市滨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温州环商泄洪河道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符合环评及审批文件要求,其防治污染能力总体上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同意通过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及时分类收集人群活动的生活垃圾,及时清扫,防止垃圾入河,确保按规定要求处置。 3、建议项目营运期安装节水、搞笑的喷灌系统,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雨水管道末端设置阀门井,避免事故发生时危险品通过雨水管道进入河道。 4、项目本次属于阶段性验收,待东侧绿化带以及景观灯等设施完工后,再行组织总体项目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市滨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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