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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湾港区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乐清湾港区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1年1月3日,乐清市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乐清湾港区综合供能服务站根据《乐清湾港区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乐清市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乐清湾港区综合供能服务站位于乐清市疏港公路与规划红旗路路口南侧,占地面积3930.9m2。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0万元,设计年销售柴油1240吨、汽油2667吨,设有双油品四枪潜油泵式卡机联动加油机4台,50m3的双人孔SF双层埋地卧式油罐(0#柴油)1只、30m3的双人孔SF双层埋地卧式油罐4只(其中98#汽油罐1只、95#汽油罐1只、92#汽油罐2只),充电桩2个(具体见验收监测报告)。 本项目年营运365天,每日营运24小时,职工14人,服务站内不设食宿。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9年7月委托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乐清湾港区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8月2日通过了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温环乐建〔2019〕120号)。 3、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13%。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乐清湾港区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除洗车区未建设外,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虹桥片污水处理厂再处理。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气灌装(卸油)、储存(静储)、加油等过程中挥发产生的油气(有机废气)。汽油在装卸过程中采用气相平衡管措施,在储罐储存、加油机作业时采用油气回收系统。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的运行,采取一定的隔声减震措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油抹布、废渣和生活垃圾。 废油抹布、废渣属于危险废物,废油抹布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的豁免要求,在未分类收集情况下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废渣委托浙江顺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设有应急事故池,项目现有的环境应急物资有消防沙、灭火器、铁锹等,环境应急物资基本能够满足需要。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排放口水质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和悬浮物排放浓度日均值及pH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日均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加油油气回收管线液阻检测值小于《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表1规定最大压力限值,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压力检测值大于《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表2规定的最小剩余压力限值。 项目厂界4个监控点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东北侧、东南侧和西南侧噪声测点的昼、夜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西北侧噪声测点的昼、夜间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乐清湾港区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要求基本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总体上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做好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收集工作,落实雨污分流,加强设备设施的防腐、防渗、防漏等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环境的污染。 3、加强油气回收系统的管理,做好加油油气回收管线液阻和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压力等指标的监控,确保符合要求。 4、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的管理,落实好危废暂存场所的设置,同时做好危废转运台帐记录,确保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的管理及合法处置。 5、进一步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完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七、验收组成员信息 验收组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字:
乐清市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乐清湾港区综合供能服务站验收工作组 2021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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