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力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温州市力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1月30日,温州市力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温州市力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整车销售、售后服务、零部件供应、信息反馈”于一体的大型保时捷汽车销售4S 店。 企业业租赁温州力天梦工场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滨海二路 988 号,总租赁建筑面积 10388.61平方米

企业于2020年6月委托浙江睿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温州市力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20年7月3日通过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审查(温开审批环[2020]53号)。 项目实际总投资 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 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15%。该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销售1300辆汽车、年维修保养 4950辆汽车以及年清洗 5000 辆汽车,实际已达到年销售1300 辆汽车、 年维修保养 4950 辆汽车以及年清洗 5000 辆汽车的生产规模。 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工况稳定, 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基本符合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勘探,项目建设与环评批复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洗车废水。 洗车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达《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877-2011)中的新建项目间接排放标准后汇同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标准限值执行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 、 总氮标准限值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 B 级标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入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打磨粉尘、焊接烟尘、汽车尾气、汽车零部件清洗废气及喷烤漆房废气。焊接烟尘、汽车尾气及汽车零部件清洗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烤漆房废气集气后经过滤棉+活性炭+UV 光氧处理后引 19 米高空排放;打磨粉尘经过滤棉处理后引 19 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采取一定的隔声减振措施,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及废抹布、旧零配件、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和废电池。生活垃圾和废抹布委托环卫清运;旧零配件外售综合利用;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委托温州云光废油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及废过滤棉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处置; 废电池委托温州康恒再生物资有限公司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市力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洗车废水处理后排放口和总排放口排放的 pH 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 总磷、总氮、氨氮、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悬浮物排放浓度均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877-2011)中的新建企业间接排放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市力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喷烤漆房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中,颗粒物、VOCs、苯系物、 乙酸酯类排放浓度低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 中的表 2排放标准;打磨工序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低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 根据实际情况于温州市力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厂界东南侧(2 号点) 、西南侧(1 号点) 、西北侧(4 号点) 和东北侧(3 号点) 共设置 4 个噪声测点。 其两天昼间监测中, 所有测点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3 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及废抹布、旧零配件、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和废电池。生活垃圾和废抹布委托环卫清运;旧零配件外售综合利用;已经签订了有关危废委托处置协议,废机油委托温州云光废油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及废过滤棉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处置;废电池委托温州康恒再生物资有限公司处置。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核算,项目实际每年排放主要污染化学需氧量、氨氮、VOCs总量均在环评总量控制值以内,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五、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示企业环境信息和竣工验收报告。完善废气处理设计方案及操作手册。

2、按照《温州市工业涂装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的要求,完善喷漆有机废气收集系统,喷漆间要求密闭,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控,厂区无组织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废气处理设施及时更换活性炭、UV灯管等,废气处理设施实际处理能力需满足实际废气排放量需求,进一步提高污染物净化率,减少VOCs排放量。

3、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规范设置监测采样口、排污口,完善环保设施标识牌和操作规程,补充废气管线流向标识。建议废气处理设施安装独立电表,便于环境监管。

4、加强车间环境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保持车间环境整洁、有序;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设施由专人负责,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加强环境风险排查,强化风险防范措施,降低环境风险。

5、强化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各类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废活性炭需密闭包装暂存,避免二次挥发污染;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分区暂存,每年及时更新危废委托处置协议,完善警示标志、标签和管理台帐。

六、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温州市力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已经建成,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能达标排放,其防治污染能力总体上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经审议,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字:

 

 

 

 

 

 

 

 

温州市力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2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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