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瓯华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和仓储工程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公示

 平阳县瓯华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和仓储工程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2021130日,平阳县瓯华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根据《平阳县瓯华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和仓储工程阶段性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 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 HJ/T394-2007),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平阳县瓯华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3 月,位于平阳县鳌江镇杨屿门村。 本项目为通用码头建设, 该码头工程于 2004 9 15 日开工建设, 2006 1 25 日完工, 并于 2006 7 20日交工, 2007 8 月项目竣工验收。码头按 1 1000 吨级散杂货泊位设计,设计年吞吐能力为 12 万吨,其中机制砂 5.5 万吨/a、 海砂 4.5 万吨/a 及钢材 2 万吨/a

本项目办公楼已拆除、老旧沉淀池、砂石输送带已废弃,部分已拆除,防风仓储仓库、新的砂石运输带、沉淀池、办公楼等正在重新建设中。

2006 4 13 日温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出具了《关于印发平阳瓯华装卸码头工程交工质量鉴定报告的函》(温交监[2006]25号) 。2006 6 5 日平阳县发展改革局出具了《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联系单》 (平发改函[2006]77 号) 。2007 3 20 日温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出具了《关于印发平阳瓯华装卸码头工程竣工质量检验报告的函》(温交监[2007]23号) 。项目于 2020 10 月委托浙江睿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温州市平阳县瓯华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和仓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1 1 4 日,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平阳县瓯华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和仓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温环平建[2021] 1 )

本工程设计 1 1000 吨级泊位, 年吞吐能力为 12 万吨, 其中机制砂 5.5 万吨/a、海砂 4.5 万吨/a 及钢材 2 万吨/a。工程设引桥 2 座,泊位长度为 135 米,目前已建成。企业已与鳌江镇人民政府签订空间换地项目投资协议,拟设办公楼一座(建设中) ,建筑面积为 5322.1平方米 并新增一个防风砂石堆场仓库( 建设中),仓库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项目陆域占地总面积为 11870.21平方米,其中 4800平方米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A地块)。根据业主提供的民事调解书,A地块至江面地块(包含船坞)由企业所得。项目海域总面积 65266.7平方米

结合本项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及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根据《温州市平阳县瓯华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和仓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及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意见(温环平建[2021] 1 ),并参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 》 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 HJ/T394-2007) , 确定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温州市平阳县瓯华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和仓储工程已建部分, 与环评报告中的评价范围基本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由于本项目老旧办公楼已拆除、 沉淀池、 砂石输送带已废弃, 部分已拆除, 防风仓储仓库、 新的砂石运输带生产、 办公楼等正在重新建设中,目前砂石通过码头吊机直接吊送至运输车上外运, 堆放砂石通过防风网、 洒水装置等措施进行防护, 此次为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陆域生活污水、船舱含油废水、 船舶生活污水、码头装卸区冲洗废水、流动机械冲洗废水、 初期雨水, 由于本项目办公楼已拆除、老旧沉淀池、砂石输送带已废弃,部分已拆除, 防风仓储仓库、新的砂石运输带、沉淀池、办公楼等正在重新建设中,目前砂石通过码头吊机直接吊送至运输车上外运,故不产生流动机械冲洗废水、码头装卸区冲洗废水。本项目为码头砂石装卸项目,船舶生活污水、船舱含油废水由平阳县海环船舶油污回收有限公司清运处理。陆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三级标准纳管排放,进入昆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后排放。

2废气

营运期排放的废气主要为船舶尾气、砂石装卸起尘、砂石卸料至堆场起尘、汽车动力起尘、 堆场扬尘。本项目营运期船舶尾气排放量较少且本项目位于近岸海域, 海边风速大,废气扩散条件较好, 周边居民距离较远,则本项目排放的船舶废气,经自然扩散,对所在地空气环境影响较小。由于防风仓储仓库、新的砂石运输带正在建设中, 故目前砂石通过码头吊机直接吊送至运输车上外运,部分堆放砂石通过防风网、雾炮喷淋装置等措施进行防护抑尘,砂石装卸起尘、砂石卸料至堆场起尘、汽车动力起尘通过定期洒水抑尘。

3噪声

本项目营运后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船舶交通噪声、装卸作业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和设备运行噪声,其中对码头区域影响较为显著的为装卸作业机械噪声,而船舶装卸船作业大部分在码头平台上进行,码头平台与后方陆域距离较远(本项目最近敏感保护目标为北侧阳屿村民宅,距场界 140m,距码头平台装卸区300m ,因此,船舶装卸作业产生的机械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后,对后方陆域声环境的影响影响不大。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均有固定去处, 陆域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并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船舶生活垃圾委托平阳县海环船舶污油回收有限公司回收。本项目为码头砂石装卸项目,不涉及停泊船只产生的含油废抹布收集处理功能, 停泊船只产生的含油废抹布、 废手套均由停泊船只船长自行委托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杨屿门村, 该码头工程于 2004 9 15 日开工建设, 2006 1 25 日完工, 并于 2006 7 20 日交工, 2007 8 月竣工验收。故建成运行至今已有十多年, 因此不再对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因子进行调查分析。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调查

1、水质达标性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的pH 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 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 浓度限值;总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 中 B 级标准。

2、废气达标性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达标性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南侧、北侧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其余侧噪声值达到3类区标准限值

4固体废弃物影响调查

本项目陆域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船舶生活垃圾委托平阳县海环船舶污油回收有限公司回收。本项目为码头砂石装卸项目,不涉及停泊船只产生的含油废抹布收集处理功能, 停泊船只产生的含油废抹布、 废手套均由停泊船只船长自行委托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场地已进行部分绿化。

五、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充实生态环境影响调查内容。及时公示竣工验收报告。

2、完善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合理设置废水沉淀池及事故应急池,确保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强化沙石堆场的封闭性,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加强无组织粉尘的监控;加强污染防治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及时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加强初期雨水水质、附近海水水质、海洋生态环境的自行检测、调查工作,一旦发现问题,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4、制定后期巡查制度与维护计划,确保码头安全;加强码头日常管理,加强码头绿化及维护,确保良好的景观环境。

5、加强船舶污染的管理,避免事故性排放,防止海洋污染。制订码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健全环境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六、 验收结论

经现场查验,平阳县瓯华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码头和仓储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运营初期基本采取了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基本符合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中的要求,工程的运行对环境的实际影响较小。经审议,验收工作组认为经完善后可通过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字:

 

 

 

 

 

平阳县瓯华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20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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