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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北互通新建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公示下载文件: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北互通工程.doc
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北互通新建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 2021年3月3日,乐清市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组织“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北互通新建工程”新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环境保护检查,审阅并核实相关材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文件和审批部门审查意见等要求,经审议,并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起点位于乐清滨海新区(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段约 K1784+500处),距蒲歧互通约6km,距乐成互通约7km,采用单喇叭互通形式,主线长约0.96km,匝道长约2.1km,连接线(清东路)长约1.15km,设互通收费站1 处并配置综合用房及设施。主线设计时速100km/h,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41m,互通匝道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单车道9m, 双车道16.5m;连接线(清东路)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33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I 级;工程规模:本项目工程范围包括主线变速车道、匝道及连接线,不包括主线等宽范围(即原甬台温高速公路拓宽段主线 41.5m)。本项目主线路线全长 960m,连接线长度 1.15km。全线设匝道桥 580m/4 座,主线拼宽桥 960m/1 座,U 型槽 508m/2处。土石挖方 7.30 万m3,填方 20.07 万 m3,永久占地 18.48hm2。(具体见验收调查报告)。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5年12月委托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北互通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6年1月18日通过了原浙江省环保厅审批(浙环建[2016]9号)。项目于2017年11月正式开工,2019年7月竣工,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工况稳定,具备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批复总投资49947万元,环评阶段环境保护总投资360元,实际环保投资4.8亿元,实际环保投资占变更后设计总投资的0.7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北互通新建工程”验收,验收内容为变速车道、匝道及连接线、匝道桥、主线拼宽桥、U 型槽。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核查,项目环评要求营运期收费站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地埋式化粪池处理装置收集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以及排放标准。废水尽量用于绿化,多余部分用于洒水降尘。实际收费站废水经地埋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温州市浙通市政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处置;环评设计匝道长度2076米,实际匝道长度1910米,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已按环评设计要求落实。营运后对水体产生影响主要来自①雨水冲刷路面与桥面,形成地面径流污染水体;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生活污水;③桥面发生突发性事故,运输有毒有害气体车辆翻入水体污染水环境。本工程路基路面排水考虑沿线排涝安全、保证农业灌溉,同时在填方边坡路基布设框格植草及引流砼挡水条,最终将路面、路基排水通过排水沟排入附近河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温州市浙通市政服务有限公司。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本工程施工中的平整土地、材料运输、装卸等均产生不同程度的扬尘污染。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了施工路段洒水等多项减缓措施。运营期:通过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减少汽车拥堵和加强道路沿线绿化的措施来减轻汽车尾气污染。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保养,对噪音大且无法修复的机械设备及时进行更换,选用低噪声的施工工艺。要求运输车辆在通过居民区附近时,限速 20km/小时以下且尽量不鸣喇叭。施工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基本安排在白天施工,夜间禁止打桩等高噪声施工作业。为了减少环境纠纷,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布通告和投诉电话,施工期间本项目没有环境投诉。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工程主体已采用改性沥青低噪声路面,并在匝道沿线设立限速标志等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刹车,降低由此引起的声级增量。匝道由管理站进行养护管理,及时改善因沉降引起的路桥交接处的高差,降低路面欠佳导致的声级增量。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生活垃圾、另一部分为工程弃渣。废弃物、生活垃圾用垃圾车运至指定垃圾中转站处理,未对环境造成影响。 营运期间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将会产生一定的生活垃圾。管理中心设置有垃圾分类收集桶,垃圾分类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营运期,针对匝道路面固体废弃物,由公路管理部门负责,对路面养护产生的垃圾,做到工完场清,沥青废弃料集中至养护中心沥青拌合站回收利用,其他养护固体废弃物或集中至养护中心作为场地硬化,少量不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集中后定期运至垃圾中转站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匝道两侧绿化以生态复绿为主,该部分的景观绿化以通透、简洁、快速为主,营造园林景观,美化环境同时提升城市形象。建匝道沿线绿化工程,点线结合,立体种植,与道路环境、周围景观融为一体,没有裸露面或弃渣堆放情况,对乘客的视觉无不良影响。 6、环境管理落实情况调查 乐清市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的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北互通新建工程设置环境管理小组对项目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予以管理,并受项目主管单位及环保局的监督和指导。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声环境监测结果 监测期间,项目清东路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类标准要求。 周边敏感点6月10日夜间噪声不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其余时间段噪声检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2、大气监测结果 工程营运期坝头村各监测指标监测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浓度要求。同时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减少汽车拥堵和加强道路沿线绿化的措施来减轻汽车尾气污染。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乐清市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的甬台温高速公路乐清北互通新建工程建设项目手续齐备,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符合环评及审批文件要求,其防治污染能力总体上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同意通过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 六、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加强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管理,做好及时清运,在污水未纳管前,确保生活污水不直接外排。 3、建议建设单位预留远期噪声治理费用,建立噪声跟踪监测制度,对环境敏感点进行定期监测,如后期出现超标现象及时落实隔声降噪或居民搬迁等措施。 4、尽快制定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设置应急池,加强应急演练,路基排水沟末端设置阀门井,避免事故发生时危险品通过路基排水沟进入河道。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表。 验收组成员签字:
乐清市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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